3月14日,一家超市裏,排隊結賬時,一位72歲的老人看前面結賬的男子不戴口罩打電話,好心提醒他,疫情期間應該戴口罩。
他不知道,這位年輕男子是一位殺人犯。
男子姓郭,剛出獄七個多月,他聽到老人的規勸,十分不滿,爭吵幾句之後,竟將老人摔倒在地,用雙手毆打老人的頭部和頸部,使老人重傷昏迷。
超市兩名工作人員想阻止他逃跑,先後被強壯的他撂倒在地。
最終,他被抓獲,而老人6天後,搶救無效死亡。
這則消息,連日來,在網絡上引起了鋪天蓋地的憤怒,很多人都在問,爲什麽要把這樣的惡魔提早放出來?
是的,該男子本是無期徒刑,卻只坐了不到15年的牢就出獄了,原因是他在獄中表現太好,幾乎年年都減刑,一共減了9次。
我感到憤慨的同時,仔細的找尋了網上的信息,究其深層次的原因,其實是大家都被他的表象欺騙了,導致錯誤的寬容,傷害了無辜。
01 血淋淋的往事
郭文思,1982年生,2001年考上北京工業大學工商管理專業,2002年,他和大學同學小佳確立了戀愛關系。
本該是一段單純美好的青蔥歲月,一段關于“白月光”的美好回憶,卻因爲郭文思的性格,注定成爲噩夢。
小佳的同學說,兩人那時經常吵架,郭文思脾氣暴躁,還動手打小佳。
青春正茂的女孩,哪個不是父母的掌上明珠,誰願意和一個有暴力傾向的男人在一起,所以,小佳執意要分手。
可是郭文思也許是太愛了,也許是偏執的占有欲,他不想放手,于是約著她過“最後一晚”。
在那家酒店裏,小佳果然過了人生中的最後一晚,郭文思先是用掐的,最後用枕頭悶死了她!
02 良好的假象,錯誤的寬容
郭文思畢竟是大學生,即便沖動之下殺了人,也大略知道自己該怎麽做。于是,他主動投案自首,並且與父母商量,主動提出賠償小佳的父母40萬元。
許是小佳的父母之前見過他,對這個“未來女婿”頗有好感,也許是郭文思巧舌如簧的說是小佳移情別戀在先,又也許是郭文思一家表現得足夠誠懇,忏悔得足夠真情實意。
總之,小佳的母親不僅原諒了郭文思,還在法庭上向法官求情,希望輕判郭文思,給他一個改過的機會。
于此同時,郭家也向學校伸出援手,希望提供郭文思的表現證明。
郭文思在郭母看來,是極好的孩子,“我的兒子很自立,人緣特別好。本來畢業後他想考研的,但爲了自己的女友,他聯系了工作,准備自己掙錢供女友考研!”
貌似是一個“品學兼優”的孩子,于是,學校也提供了他表現很好的證明。
就這樣,一個故意殺人犯獲得了所有人的求情,沒有被判死刑,而是無期徒刑。
在獄中,郭文思也很會表現,連續獲得9次減刑,于是一個無期徒刑的罪犯最後只坐了14年零5個月的牢。
所有人都以爲他被改造得很好,真心的悔過了,可是,出獄僅7個月,就原形畢露了。
03 評價一個人,要看行爲,莫聽言語
不可否認,能說會道的人在哪裏都吃香,即使犯了錯誤也很容易被原諒。然而在真正的大是大非面前,我們應該相信的是什麽?是他說,“我錯了,我後悔了。”就該相信嗎?
恩格斯曾說,判斷一個人當然不是看他的聲明,而是看他的行爲;不是看他自稱如何如何,而是看他做些什麽和實際是怎樣一個人。
從郭文思打小佳,殺害小佳的行爲來看,此人脾氣暴躁,易沖動,本身就是一個不定時炸彈。這樣的脾性,顯然不能成爲真正的“表現好”。
可惜,所有人都被騙了,導致他如今再次犯下惡果,還害死了無辜的老人。
對惡人做出錯誤判斷,盲目的寬容,就等于是對無辜之人的殘忍。
那位72歲的老大爺一路走好。
當然,我相信這只是個例,相信人性總有美好的一面,寬容是因爲善良,而害人者終害己,他們會爲自己的行爲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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