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國原本是印度治下的一個省,在二戰結束之後,印度民族獨立運動日益高漲,最後英國人選擇了退出。當時的印度國內有兩大勢力,一邊是印度教信徒,一邊是伊斯蘭教衆,這兩派人之間頗有不合,這一點可以從他們的基本教義看出來:伊斯蘭講的是天下皆兄弟,而印度講的是種姓制,是有下等人的
經過雙方的角逐,最後印巴分治政策得以實施,雙方按照信仰的宗教劃分了兩個國家——巴基斯坦獨立了。而這是的孟加拉國子被印度隔在東邊,成了巴基斯坦的一塊飛地,名字叫東巴基斯坦。在1971年的時候,他們才宣布了獨立,因其主任作爲孟加拉族,所以他們的國家名稱就成了孟加拉國。
孟加拉國成立後的一年,也就是1972年8月,孟加拉國提出了進入聯合國的申請,按照程序,這個申請是需要經過安理會的一致同意的。而在接到他們的這個申請之後,我們卻運用自己手中的“一票否決權”將他們的申請給否決了(這也是我國自恢複聯合國席位以來首次使用“一票否決權”),這是爲什麽呢?
首先,我們要知道當時的孟加拉國的所面臨的形勢:當時印度的軍隊還沒有從孟加拉國(或者叫東巴基斯坦)撤出,更重要的是在西邊的巴基斯坦國也沒有承認孟加拉國的獨立地位。身爲安理會成員,我方斷然拒絕了這個有分裂、肢解一個主權國家嫌疑的申請,從法理上來說,這都是合情合理的。而且由于孟加拉國獨特的地理位置,它如果發生什麽事情,很容易就會波及到我們,出于這一點,我們也應該慎重地考慮這個問題。
但是,等到時間過了兩年之後(1974年),巴基斯坦宣布承認了孟加拉國的地位,孟加拉國重新提交了入聯申請,我們便對孟加拉國投了贊成票。此後兩國之間的關系漸漸步入正軌,雙發曾進行過多次的國事互訪,在各大領域也展開了廣泛的合作。
孟加拉國位于我國的西南,雙方雖然沒有領土接壤,但是距離卻並不遠,也可以算得上是我們的鄰居了。孟加拉國擁有14.75萬平方公裏的土地,但是他們的人口卻達到了1.64億,是全世界人口密度最大的國家,也是全世界最不發達的國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