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今年5月13日的一場退役“被整”儀式上,22歲的全職國民服役人員郭俨進(Kok Yuen Chin)中士被大士景消防局同僚推進泵井,導致不幸溺斃一案嗎?
共有13人涉案,其中五人在今天(25日)被控上國家法院,其余八人正接受內部調查。
首先記住以下五個人的名字和控狀,待會要用到。
- 努爾法特瓦(SSG Muhammad Nur Fatwa bin Mahmood ,上士長,33歲):魯莽行爲導致他人死亡和妨礙司法公正。
- 法立(WO1 Mohamed Farid Bin Mohd Saleh ,一級准尉,34歲):教唆魯莽行爲導致他人死亡。
- 鍾志文(LTA Chong Chee Boon Kenneth ,中尉,37歲):教唆魯莽行爲導致他人重傷罪。
- 納詹(SWO1 Nazhan Bin Mohamed Nazi,一級高級准尉,40歲):教唆魯莽行爲導致他人重傷罪。
- 阿迪哈紮裏(SSG Adighazali Bin Suhaimi,上士長,32歲):妨礙司法公正。
初步還原事發經過
以上被提控的五人隸屬同一個消防隊,其中鍾志文是消防隊長,爲事發的大士景消防局二號人物,職位僅次于局長。納詹則是副隊長。
紅螞蟻綜合控狀與本地媒體的報道,初步還原事發經過。
案發的2018年5月13日晚上9時,一組消防人員開始“整”郭俨進,要求他主動跳進消防局直徑1.8米、水深約11米的泵井內,完成“跳井儀式”。
七分鍾後(晚上9時07分),法立一級准尉被指教唆努爾法特瓦上士長把郭俨進推進井裏,導致不谙水性的郭俨進溺水。法立和努爾法特瓦也是最先被捕的兩名涉案民防人員。
而在整人的七分鍾裏,職銜最高的鍾志文中尉與納詹一級高級准尉身爲正副隊長,並沒有加以阻止,而默認手下不斷對郭俨進施壓。兩人同樣面臨教唆他人做出魯莽行爲導致他人重傷的罪狀。
晚上9時20分,即郭俨進入水的13分鍾後,有人發現不對勁,跳入泵井中尋人,未果。
直到晚上10時左右,民防部隊才把井水抽幹,救出陷入昏迷的郭俨進,但送院後回天乏術。
當晚11時23分,被指推郭俨進入井的努爾法特瓦指示同級別的阿迪哈紮裏上士長,刪除手機拍下的案發視頻。阿迪哈紮裏被控妨礙司法公正。
五人中職銜最低的努爾法特瓦共面臨兩項控狀,分別是行爲魯莽導致他人死亡,以及妨礙司法公正。
法立則被控行爲魯莽導致他人死亡。
刑罰不一
在同一件案件中,不同涉案者的參與程度不同,面對的控狀也可能不同。根據《新明日報》的報道,五人共涉及三種不同的刑罰。
● 妨礙司法公正者,可被判坐牢長達七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 行爲魯莽導致他人死亡者,可被判坐牢長達五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 觸犯教唆魯莽行爲導致他人重傷罪者,可被判坐牢長達四年、或罰款1萬元、或兩者兼施。
涉嫌把郭俨進推入井中的努爾法特瓦通過代表律師表示有意認罪,目前以2萬元保釋在外,案展9月25日認罪。其他四人則以1萬5000元保釋在外,案展9月3回過堂。
至于那八位正在接受內部調查的民防部隊人員,根據民防法令(Civil Defence Act),若調查發現有人員觸犯民防部隊的規矩及條例,正規人員將可能被開除或者降職,而全職國民服役人員將被拘留(detention)、或降職、或兩者兼施。八人中,六人是正規民防人員,兩人是全職國民服役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