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得長周末,校花美女除了料理家務打理老小,少不得逛街血拼撫慰上班受創的心靈咯。想不到的是這周末網絡世界竟然發生超級大八卦,而且跟美女有關,讓校花沉寂已久的熱血再度沸騰起來。
鄙國最重要的高等學府新加坡國立大學一個美女學生馬芸(Monica Baey ,不是那個富豪馬雲哦)在社交媒體發出指控,說她去年11月某日在尤索夫宿舍沖涼時被一個化學工程系大三男生Nicholas Lim偷拍。
男生被逮個正著,人贓俱獲,罪證確鑿,她報了校方也報了警,誰知道警方經過兩個月調查的結果竟然是對證據確鑿的男生發出十二個月‘’有條件的警告’’,外加校方對他停學一個學期的處分。
女生當下就不能接受。但是女生還指出,校方對此給她的回複是——竟然是——這樣的處分已經足夠了,停學對他很嚴厲,因爲他必須向家人解釋自己爲什麽不必上學。
等等,校花肚子疼了,笑疼也氣疼。可恨當年貪玩沒學問,做不了大學教授,不過請各位有知識的師兄弟們指點一下,一個證據確鑿的非禮風化案在以法律嚴厲出名的新加坡,是什麽理由可以這樣了事的?
“必須向家人解釋自己爲什麽不必上學”,這處分真的非常非常嚴厲呀!
真希望我們的法官都能記取國大教授們的教導,以後判小老百姓偷竊啦、非禮啦,可以判禁止他們去上班,這樣他們就得向家裏解釋自己爲什麽那麽多天不必上班,真的會超級尴尬,無地自容,自尊崩潰,比死刑還難受啊!
因爲無法接受,混血美女馬芸決定透過網絡訴諸輿論討公道,她父母後來也公開表態支持她。
可怕的是,馬芸說她公開事件之後,很快就收到上百個女生私訊說在國大遇過類似的事情。與此同時,網絡媒體也有人挖出國大近幾年有幾十個類似的性案例以及處分結果,大多數的處分是跟那個林姓男生差不多,而警方調查後成案的極少。
大概是因爲事情看起來幾乎匪夷所思,才更加讓人受不了。
別說外界普羅大衆對大學的想象總是比較崇高,過去雖然沒有手機和各種偷拍工具,校園也不乏登徒子,但本校花遇到聽到的案例還是非常少的。你可別說現在女生穿著太曝露這類的話呀,欠揍是嗎!
事情在一個周末就像煎魚的油一樣噼噼啪啪四處彈跳,很快超過兩萬人連署要國大加重對林男的處分。
國大在火燒屁股後馬上宣布要成立檢討委員會,參考外國的處理方式。
奇怪!校花很想問,一所三萬多個學生的堂堂大學,平常沒有一個單位負責這種事的嗎?
從網絡挖出來的案例證明過去一直有啊,那麽應該用什麽標准處理,應該怎樣改進在新科技的環境下對問題的處理方式,一個知識精英組成的大學管理層,從來不檢討改進的嗎?非要有女生抛頭露面舍身叫嚷,才要檢討?!
(此刻有沒有一些賤男人在笑罵馬芸不要臉了還不知道呢)
還要參考外國!笑死人了,本國法律從來我行我素,幾時參考外國了?國大如果要參考外國大學怎麽處理學生非禮案,拜托順便參考一下人家怎麽容忍學生示威,可以嗎?
依校花看嘛,搞一個委員會有緩兵之計的嫌疑,國大應該先把平常負責學生非禮事務的主管教授免職,並公告周知,才能彰顯大學校長和各級領導對學生的擔當。
此事非同小可,今日報章報道,馬芸美女說她的男朋友被林姓男生追問是不是一定要毀了他,她更擔心對方停學一學期後回到學校彼此碰面後會發生什麽事。
學校和警方的處理方式也讓網民發出各種猜測,認爲林男可能背景不簡單,有靠山,所以被輕輕放過,企圖息事甯人,因爲林男不是第一次幹這種事,而一般非禮罪在新加坡都判得很重的呀!
有沒有後台這種事情關系到湖水的深度,如果不公開透明,頂多大家繼續猜,隨便信,反正“刑不上大夫”這種事民間是相信的。不過真要是性侵非禮的事也搞特權的話就太可恥可惡了,這就是爲什麽那麽快那麽多人簽名啦。
不過不過,林男固然可惡,我卻覺得大學當局更應該被追究呀。如果過去發生這種事都有依法辦理,大學男生不是更懂得警惕,管好自己精蟲不要亂沖上腦嗎?會不會像一些網民說的,因爲很多男生這麽幹了都能get away,就代代有人精蟲上腦呢!
校花聽人說,西方國家的大學很多都淫亂得很,校方都想掩蓋性罪行。本地大學也是幾萬人的社區,難免亂七八糟的事,但是校內發生的明顯違法的事,必須依法處理,大學校園不能變成法外之地,這點是肯定的。
對霸淩、性騷擾等行爲,警方如果(我說如果)輕易放過,與處理一般社區犯法不同標准,那是不可接受的,而如果(我說如果)校方知情不報,更是知法犯法,不可原諒。至于校規要不要給年輕人機會,那要在國法處置之後才考慮。
我們是公正平等的民主社會,憑什麽老百姓動辄得咎,已經成年的大學生卻可以免于刑責!大學生巴閉啊?門都沒有!(“好巴閉”是粵語很了不起的意思,讀音近似“猴八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