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非聖賢孰能無過”這句話紅螞蟻在上學時聽得耳朵都長繭了,也同意每個人都應該有第二次機會,得饒人處且饒人嘛。許多宗教不也這麽主張的,畢竟只有上帝才有權對人進行終審,凡夫俗子如你我在道德上誰也不比誰高尚。
先別急,紅螞蟻並不是在力挺這星期全城最熱新聞“加坡國立大學女生洗澡被偷拍事件”中那名早已被網民口水淹沒的男生;只是注意到國大本周一(4月22日)發表的聲明中的那句“初犯者從輕發落,二度犯規才被開除”已經在網上召來各種冷嘲熱諷。
國大副教務長(學生生活)林嫣熒教授當時接受《海峽時報》記者詢問時說:
“針對初犯者,由于我們是一所教育機構,我們要給予學生機會。犯錯的學生第一次面對國大紀律理事會(Board of Discipline)時,將面對一系列處分,但不會立即被開除。”不過,一旦有學生已經在國大校園範圍外屢次做出“性行爲不當”事件(sexual misconduct incidents),然後在國大校園內被抓,即使在校園內是“初犯”,也會被開除。
林教授的這句話在網上直接炸開來,比原子彈的威力還猛,網民們都很震驚于國大竟然如此“心慈手軟”,“雙重標准和是非不分”之間似乎只隔了一條模糊的線。
果然當天晚上,國大就被教育部長王乙康直接打臉說:
“國大管理層對犯下偷拍的男生處分明顯不足 。那種二度犯規才開除的慣例不能作爲一種標准做法。國大必須確保學生,尤其是女學生們在校園內是安全的。”
網民在直呼痛快的同時,也揪著“二度犯規才開除”大作文章。
“等一等,有沒有搞錯,這是否意味著所有就讀于國大的學生都有一次機會去進行性騷擾?”
“如果是口頭上的性騷擾而給予第二次機會,靈活處理我還能理解,但這類性騷擾事件絕對屬于零容忍的。”
“說得是,否則那些服完兵役要去國大念書的阿兵哥們,在兵營裏要大肆慶祝這個‘一個性騷擾的機會’了。”
有網民說,犯規和犯法是兩碼事。既然犯法,就不能從輕發落必須接受制裁,付出代價後再給予機會也不遲。
據《新明日報》報道,新加坡國立大學在過去三個教學年內,一共發生了26起爲騷擾/非禮案,受害者男生女生皆有。
偷拍洗澡 — 11起:涉事者被學校罰款500至1000元,停學1至2個學期。
拍裙底風光 — 4起:涉事者停學1至2學期。
非禮 — 5起:涉事者停學1至2學期,罰款1000元。有一人因重犯被開除學籍,但最後上訴成功。
其他6起涉及性騷擾行爲,包括露寶、偷窺、傳色情簡訊給女同學等。當中還有一起涉及學生到孩童廁所偷拍,涉事人被校方停學2學期,以及罰款1000元。
是的你沒看錯,沒有任何一人被開除。看到這些案例,網民直接坐不住了。
“國大,這也太離譜了吧!三年多就有26起事件,然後他們什麽都不做!如果不是Monica(馬芸),他們應該依然會什麽都不做!難道這就是我國最頂尖的學府給予年輕一代的所謂精英們的鼓勵方式嗎?”
最逗趣的控訴,當屬本地網紅Mr Brown以Kim Huat(金發)之名,化身爲“新加坡第一號正義使者”,制作了一段“控訴視頻”來抗議國大的“不作爲”。視頻內容一針見血,句句聲控都搔到網民心中的癢處。
(紅螞蟻將視頻內以新加坡式英文作出的控訴濃縮如下,讓大家也能讓眼睛爽一下)
控訴一:
餵,別人洗澡也要偷拍,你是想怎樣?想測試手機的防水功能嗎?
控訴二:
拍了還道歉說:哦對不起我喝醉了,不會喝酒就不要喝啦,醉了就直接回家睡覺。你喝的是什麽酒,這世上還有讓人喝了就想偷拍女生洗澡的酒咩?什麽牌子?難道是 Absolute Humsup Vodka(絕對色色伏特加)?
控訴三:
警方說像這類初犯,一般會給予12個月的有條件警告,只有在二度犯法時,才會結合第一次罪行一起被提控。哇!這不是爽呆了嗎?這麽說每個人都有一次機會來偷拍女生洗澡咯,反正第一次從輕發落,第二次才會被控,好大方啊。
控訴四:
國大的懲處方式就是讓該名男生停學一個學期,然後禁止他出入宿舍,還讓他給受害者寫道歉信函。寫道歉信有屁用啊?有誰想看?如果我是那名受害女生,我才不要看這種信。讓男生寫長長的一封道歉信有何用?難道國大是想給他打分?道歉信寫得好就能直接拿到A+成績,然後修讀(偷拍)攝影碩士學位?
控訴五:
國大施加禁足,禁止男生出入宿舍有何用?他根本都不住在宿舍裏(是他女朋友住宿舍),這跟禁止金魚去賭場是一樣的,風馬牛不相及。要禁足,就讓他不能出入食堂、不能出入圖書館,甚至不能出入廁所啦,這樣比較有效!
控訴六:
國大說:我們會讓他停學一個學期。餵,這簡直就是給他放假嘛,聽說他還會在“放假期間”去實習,這算哪門子的停學?懲處意味著什麽?開除才是懲處、停學一年至兩年才是懲處,停學一學期只是拍了他臀部一下。
控訴七:
警方說要給予第二次機會,否則男生一旦坐牢就會有汙點,前途就毀了。哎喲,聽起來好像很慘哦。拜托!那位受害女生的前途就不重要了嗎?難道只是因爲他是大學生,精英中的精英,所以他的前途比誰都重要?害怕男生前途被毀怕他名譽受損,就不害怕女生一生都將因此蒙受心理陰影嗎?
控訴八:
國大說,給機會嘛,他只是初犯,犯錯兩次才被開除嘛。餵,他可不是小學生,更不是中學生,他已經是一名成年人,一名服完兵役的成年人。那你說說看,到了什麽年齡才可以受到制裁,難道要等到70歲嗎?
金發最後建議說,不如國大出資多蓋一間宿舍,專門讓這些“性行爲不當”的初犯者住進去,宿舍的名稱就直接叫“Chee Koh Beh Hall”(色狼宿舍)。
別讓NUS(National University of Singapore)新加坡國立大學的美譽,一夜之間變成 Nakedly Unsafe Shower(赤裸洗澡不安全的大學)。
國大校長陳永財教授昨天發出180字電郵,就“偷拍事件”向校友道歉,坦言校方沒給予女生足夠協助。國大明天將招開師生全體會議(Townhall)來開誠布公討論這件事。看來這件事還會延燒幾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