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運動焦點圍繞在遭警方包圍的理工大學之際,香港高等法院今日(18日)裁定《禁蒙面法》違憲。
警方爲此宣布即刻起暫停《禁蒙面法》的相關執法。《明報》報道,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今天下午指出,當局將在事態有進一步發展後再作決定。
《星島日報》報道,律政司署理高級助理法律政策專員樂逢源也表示,如果某項法例被裁定違憲,港府將不會根據相關法例執法。
必須強調的是,這並不意味著香港市民有權在參與示威活動時蒙面,因爲法院預定在11月20日進一步聆訊,以讓訴訟雙方就適當的濟助和堂費再作陳詞,且強調《禁蒙面法》如何修訂或重新訂立應交由立法機關負責。
《禁蒙面法》違憲法及限制人民自由
綜合港媒報道,高等法院兩名法官林雲浩和周家明在長達106頁的判詞中指出,《禁蒙面法》的立法過程不符合《基本法》規定。
高等法院裁定《禁蒙面法》違憲的理據主要有有兩大項,包括特首林鄭月娥以“危害公共安全”的理由啓用《緊急法》違反了《基本法》,以及依此訂立的《禁蒙面法》過度限制人民自由,同樣違反基本法精神。
判詞提到,特首林鄭月娥引用《緊急法》中“危害公共安全”的部份訂立《禁蒙面法》,卻未提供合理理據,相關條例也沒有時限和重新審查機制,且繞過正常立法程序導致立法機制被削弱。
除此以外,判詞也認爲《禁蒙面法》針對和平集會所施加的限制並不符合比例原則,以同志遊行或爭取勞工權益的和平集會參與者爲例,法官認爲相關人士有合理理由不想透露身份。
判詞也裁定,《禁蒙面法》關于警方有權在公衆場合要求民衆除去蒙面物品的規例同樣對基本人權施加了超乎合理所需的限制。
綜上,兩位承審法官裁定,《禁蒙面法》的部份條款超乎合理所需,不符合相稱性驗證標准。
學者:裁決可挽回投資者信心
根據香港電台報道,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認爲法院判決並非一刀切指明《禁蒙面法》不能立法,而是認爲林鄭月娥在沒有咨詢、討論及經過立法程序下貿然制訂法例,不符合憲制下的合比例性,因此裁定違憲。
張達明也提到這項裁決的可取之處,即挽回國際投資者的信心,使他們不必擔心香港法例會在不經咨詢和立法的情況下,直接由行政部門制訂。
林鄭上月4日頒布《禁蒙面法》
林鄭月娥于10月4日宣布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以遏制日益升級的暴力沖突。
《禁蒙面法》規定不論合法或非法集會都禁止蒙面,違者最高監禁1年及罰款2.5萬港元(約4344新元)警方也有權力要求一般市民在街上除下口罩等蒙面物品,拒絕要求可被視爲犯法並被判囚6個月及罰款1萬元(約1738新元)。
24名泛民主派議員和前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旋即針對林鄭月娥爲首的香港特區政府頒布《禁蒙面法》入禀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複核及臨時禁制令,要求推翻和暫緩《緊急法》和《禁蒙面法》。
高等法院當時拒絕頒布禁制令,但批准針對司法複核進行審訊。
無獨有偶,首宗涉及違反《禁蒙面法》的案件今日提堂,但由于《禁蒙面法》被裁定違憲的最新發展,控方以需要索取法律意見爲由,申請將案件延後並獲法官同意。
香港司法體系經常和政府不同調
一國兩制精神很大程度體現在香港和中國大陸不同調的司法體系,而司法獨立普遍被視爲是香港回歸後仍能保持國際金融中心的核心價值,其中最特別之處是香港司法體系允許外籍法官的存在,且人數不在少數。
香港在回歸後仍然施行普通法,香港的司法終審權屬于終審法院。而《基本法》相關條文明訂外籍法官可在司法體系擔任職務。
其中,《基本法》第82條規定終審法院可以根據需求邀請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參與審判。《基本法》第92條更規定,香港法官和其他的司法人員可以根據本人的司法和專業選用。
除了終審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必須是”由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相關條文未有對其他法官的國籍作出限制。
香港司法機構網站並沒有明確標出所有法官和司法人員的所屬國籍。不過中共黨媒《環球時報》曾經統計,目前終審法院的三位常任法官中有一位外籍法官,近20位非常任法官中則僅有兩位法官是中國籍。
而根據BBC中文網報道,2016年時任香港特首梁振英任命17人爲新一屆終審法院常任和非常任大法官,其中僅有兩人爲中國籍,其余皆爲外國籍或擁有雙重國籍。
隔年香港區域法院重判七名涉嫌在”占中”期間毆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的警察,就曾引發建制派的不滿。
盡管從法治原則來看,執法犯法必須從嚴懲處。執法者違法和一般民衆違法的法律懲處邏輯不可同日而語,七警事件的判決符合一定程度的法律正義。
但建制派認爲曾健超只因襲警和拒捕的罪名被判監禁五個星期,相反的執行公務的警察卻因爲在被激怒下使用一定程度暴力而被判監禁兩年,是雙重標准。
湊巧主審該案的法官杜戴維是英國籍法官,其外籍身份也因此被放大檢視。
反修例風波爆發以來,司法體系和特區政府乃至北京的不同調再度成爲中國大陸輿論的攻擊焦點。包括今年9月《環球時報》以“警察抓法官放,香港爲何頻頻出現如此怪象”爲題,撰文批評學運領袖黃之鋒獲得保釋。
《環球時報》也藉此抨擊擁有國外背景的法官對香港司法體系的影響力,並引述消息稱外籍法官在終審法院占據大量席位已是慣例。
高等法院此次又再打臉港府制訂《禁蒙面法》,恐怕建制派和相關輿論也在磨刀霍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