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過中學的人幾乎都有參加課外活動的經驗,但參加過制服團體的人恐怕就不是太多。
制服團體在新加坡主要有幾種:學生警察、學生軍、聖約翰救傷隊、紅十字會、男女童軍、銅樂隊等,這些團體的重要宗旨都是培養少年團隊精神、服務精神、堅強毅力、獨立吃苦精神,諸如此類。
簡單地說,就是在書本知識以外,對人格與意志力予以磨煉。對這些團體的主辦方來說,這些都是教育的重要環節,是神聖的任務。
但是最近備受社會關注的兩起因課外活動造成的意外,學生一死一傷,卻引起輿論一些質疑課外活動意義的聲音。
英文報有讀者投書,認爲培養學生獨立精神,可以透過其他方式,包括家長與孩子之間共同進行的活動來達成,不需要學校以危險的方式進行,也不必在事故發生之後一味把矛頭指向學校。
洪姨感覺這是個大課題,很難三言兩語說得清楚。
公衆在意外發生後第一時間感到難過,把矛頭指向校方和課外活動主辦方是可以理解的,畢竟確保安全措施到位的確是他們的責任。但是如果因此就認爲課外活動不應該過于“冒險”,洪姨就覺得言過其實。
像“飛狐”、攀繩、獨木舟、野外遠足,就跟露營一樣,都是各種課外運動經常進行的活動選項之一。在有經驗的老師和訓練員的指導和帶領下,安全措施做足的絕大多數活動都能安全完成,並且給發育成長中的學生留下終生難忘的體驗,這是每一個經曆過少年學校生活的孩子都有的經驗。
好幾年前本地某小學的學生在沙巴登山,不幸遇到地震罹難,舉國震驚,記得當局當時立即下令暫停所有學校的出國戶外活動,連中學生去柬埔寨等落後國家當義工的例牌活動也取消。現在回想,其實是顧慮過度。
我們可以討論小學生攀登京那巴魯山那麽高,是不是恰當?我知道一些新加坡家長在假期會帶孩子去鄰國爬山涉水,的確就是本著讓孩子開拓視野、訓練膽量的用心。
學校舉辦類似活動,家長對其過程以及可能的風險相信知情,讓孩子跟著去,一方面當然是滿足孩子跟同學出國相處的熱忱,另一方面何嘗不是抱著上述家長同樣的心理?
任何意外的發生都令人痛心疾首,沙巴地震當然更是主辦方完全意想不到,各種檢討都應該做,包括不再讓反應能力不足的小學生去這種活動。但如果就此停止登山甚至遠足的活動,未免削足適履,本末倒置。
任何課外活動,理論上都有一定風險
學校教育不能僅僅停留在課堂知識的傳授,但任何課外活動,理論上都有一定風險。哪怕僅僅是在海邊、樹林或者鄰國山上的露營,夠靜態了,也可能有天候或者地理變化造成的意外,或者生火、取水、搭帳篷、烤食物過程中發生意外.
但這都是學習與成長的一環。講得極端點,哪怕只是在新加坡實習,出了校門,在交通過程中是不是也可能有意外?難道學校什麽活動都不做、都不安排最好?
新加坡的學校有財力和物力條件給我們的孩子提供相當全方位的教育,這是非常不容易的。很多國家的學校其實沒有能力給學生那麽多種出國考察、學習的機會,或者那麽多課外活動的選擇。
因爲新加坡地小人稠,都市化越來越嚴重,我們的孩子絕大多數生活背景都太一致,在家也被呵護。
我知道不少小孩到了中學還沒見過野生動物,甚至野生雞鴨鵝,所以野生的水獺野豬一出現可以那麽令人振奮。還有很多孩子20歲都不會洗碗盤做家務,五谷不分,四體不勤。
所以,戶外訓練不僅僅是培養膽識和團隊精神,洪姨覺得,更重要的是透過體力的消耗、各種技術的掌控,一個青年能學懂心性的專注,在體力與技術的(必然會有的)挫敗過程中,磨煉個性,培養出堅毅與韌性等等人格品質。
這是負責課外活動的師長最應該把握的精神。
當然在這過程中,適任的師長和訓練員也非常重要,有好的訓練員、師長甚至僅僅是師兄師姐,所能産生的心理激勵、引導和輔助過程,都將對一個孩子慢慢成熟爲一個擁有健康心靈與性格的青少年,非常重要。
很多成年人都忘懷不了和中學時代的老師、師兄師姐的相處經驗,就是因爲那對自己的人格發展有過某種吉光片羽的心靈感召。這些人生經驗,都不是一個孩子跟著父母去露營這種事可以感受的!
像英文報讀者提議的,孩子跟父母去露營,當然會有另一些教育機會,但前提必須是父母懂得教育,否則一家人在一起睡幾天帳篷,胡天瞎地扯著跟在家裏一樣的話題,帳篷讓爸爸搭,生活煮食媽媽做,請問孩子除了不睡床的經驗,真能體會多少東西?!
要求學校和活動主辦方切實做好每一次的活動安全檢查,完全有必要。但不能因爲一兩次的意外,有關當局就感覺非常害怕出事,而叫停各種所謂“危險”活動。
我覺得輿論也沒必要一再指責學校和教育部,除非調查結果證明意外的發生存在弊端或者包庇,例如活動所使用的工具不合規格,過程出現缺失,訓練員沒有認真執行工作,等等,那就必須執法並且糾正。
但適當的戶外活動還是要繼續。戶外活動訓練的是一個國家的青少年,既培養意志力,也訓練承擔責任的能力與道德感,青年堅強勇敢,國家才有希望。在手機造成普遍低頭的時代,這方面的訓練尤其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