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人在上學的時候,被沒收過小說、情書、計算器甚至更貴重手機的,請舉手!
回憶一下,咱遇到這種事,爹媽的反應,不外乎要說老師“收得好”,更免不了要打罵我們一頓!
可新加坡就出了個“好”爹,兒子在學校擅用手機被校長沒收手機後,偏偏不走尋常路……
他兒子今年在英華學校(巴克路)讀中二。新加坡所有中學都有明文規定,學生如果在學校玩手機,只要被老師看到,都會被沒收手機;而英華學校(巴克路)則規定,手機會被沒收3個月。這點,在開學的時候,已經廣爲告知學生及家長,大家都知道。
▲學校有明文規定
今年3月8日,班主任逮到這名男生,不但上課時玩自己的iPhone 7,還把手機借給同學一起玩。
3月21日,校長得知這件事後,就遵照校規把他的手機沒收了,當然有把SIM卡取出來還給他。同時又很正式地開了張“沒收物品收條”給他,表示這手機呢,是因違反校規被暫時沒收了,直到6月20日。家長要問的話,有條爲證。
秉公行事的校長肯定沒想到,一張“收條”引來的,是一封學生爹當天傍晚就發來的興師問罪郵件!
這速度,那叫一個快!
話說這位爹,本身是一名律師。他在郵件裏,足足列了4點理由,要求校方歸還手機。大意是這樣滴:
1、這是我花錢買的手機,你扣押手機就是侵權!
2、三個月的扣押期太長啦,和這麽輕微的違規行爲,完全不成比例嘛!
3、孩子已經向我保證不會再違規了,言外之意,自家的孩子我自己管,學校就別摻和了。
4、我孩子也很委屈啊!因爲他的課上完了,當然就以爲可以用手機啦;他也有需要用手機的理由,沒收手機~有沒有搞錯?
洋洋灑灑一大篇,不過是從格式還是措辭,都是十足的律師信範兒!
校長一開始並沒把這封郵件當回事,自然就沒有回複大律師。
結果也就在兩天後,這名大律師通過自己的律師事務所,給校長發了封索償信,要求校方在接到信的第二天,也就是3月24日的下午4點錢,把完好無損的手機交還到律師事務所,否則就會采取法律行動!
看學校依舊沒有回應,這名“好”爹就真的上告了。3月29日,向國家法院起訴校長,並申請臨時禁制令,責令學校歸還手機。
還好公道自在人心,臨時禁制令的申請被駁回了~支持校長的法官,也用4點駁回了這名律師爹的要求:
1,校長照章辦事
2,如果律師爹對校規有疑問,可以讓兒子去別的學校讀書
3,律師爹並沒有提出任何歸還手機的例外情況
4,如果非要要求學校還手機,校規就被破壞了,別的家長也會來要手機
律師爹表示不服,決定要繼續親自上陣,代表自己打官司(反正自己也不用繳律師費,既然不服,頂多就是花點時間,就要和校長掰扯一番)。這次,提出了更具體的經濟補償訴求,一是三個月無法使用手機,有損失;二就是要另外租用手機,也需要花錢的好吧,這些費用~都得學校出!
雖然法庭還沒有正式審理這名律師爹的諸多訴求,不過大家都知道,在新加坡打官司,可不是一般的貴!
光是向學校發出追討信的價格,就要1500新幣;向法庭申請禁制令,最少要3000新幣;至于上訴的律師費,更遠遠超過了手機的價格(他要敗訴的話,學校的律師費,得全部由他出)……
這麽約摸一算,他打這場看起來凶多吉少官司的成本,1萬元起跳啊,還不包括他把心思花在這件事上的時間等沉沒成本。
這就令人無語了~一般人,或者說是思維正常的人,不會把類似事件鬧大,直至上法庭吧。連同是學生家長的另外一位律師,都看不過眼了,直言這位孩子爹,就爲校方執行校規這樣的平常事,就依仗自己的專業知識訴諸法律,簡直是濫用司法程序好吧!同時毫無疑問也是給孩子立了個非常壞的榜樣!
看看網上的評論,不要說給孩子的影響了,眼睛雪亮的網友,就在紛紛吐槽家長的教養不當了,“養不教,父之過”!
這其實已經不是英華學校(巴克路)的第一次出事了。雖然英華是本地名校,但是巴克路這間分校似乎特別愛“搞事”!
上一回,這間學校的奇葩學生,居然膽大包天到偷拍女老師的裙底!
不過那一回,家長的反應可和這次的“好爹”不太一樣:果斷大義滅親!
這位家長在發現兒子的手機竟存了不少女人的裙底照,還在同學間流傳後,爸爸就把這件事直接捅到校長室。
學校從這名男學生那裏順藤摸瓜,很快找到其他29名學生。最後發現,一共有7名學生偷拍年輕女老師的裙底,23名學生互相流傳這些照片和視頻。
後來,一起偷拍老師裙底的7名學生,當著全校師生的面被鞭打2下。9名收到不雅照片的學生,在校長室被罰鞭。其他14名學生也陸續受到了留校察看或鞭打,以及校內輔導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