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鬧出的“瑞意”和“一馬”事件,不但是新加坡金融管理局32年以來首次撤銷商業銀行執照,而且牽連到了至少四個國家的多個金融機構、監管部門,甚至政界高層。
如果整個故事拍成一部美劇,現在至多才播出到第一季第三集。按照美國電視劇殘酷的收視競爭玩法,前兩集固然抖足包袱埋好伏筆,接下來赤裸裸的金錢交易和人物結局才要抽絲剝繭慢慢剝開,而且對新加坡乃至全球各大金融中心的反洗黑錢將會産生重大和深遠的影響,套用一句老話:“好戲還在後頭”。
首先科普一下,瑞意銀行是1873年成立于瑞士的一家老牌銀行BSI。對于經常把一衆“瑞”字開頭的銀行搞不清楚的圍觀群衆,瑞士銀行(UBS)、瑞信銀行(Credit Suisse)、瑞盈銀行(EFG)等等表示這個黑鍋我們不背。瑞意銀行于2005年在新加坡開設亞洲的第一間分行,以商業銀行執照營業,提供私人銀行業務。一馬公司(1MDB) 是馬來西亞規模第二大的主權基金,有至少11億美元的現金存放在新加坡瑞意銀行的帳戶。
這事本來很正常。但是去年七月《華爾街日報》爆出一馬公司近七億美元資金,通過新加坡一個私人銀行帳戶,流入馬來西亞首相納吉的個人戶頭。自此江湖不太平。納吉首相多次強調自己沒有貪汙。于是,各種指控、撇清、調查圍繞此事件紛紛擾擾,仍沒有一個了局。但是爲什麽此時新加坡金融管理局頒發的一紙撤銷令能夠掀起軒然大波呢?
首先,觸動了新加坡監管層的底線。新加坡向來以法制嚴格聞名于世。小小一個島國卯足了勁要超越瑞士成爲世界頂尖的金融和財富管理中心,又沒有香港的地緣優勢,只能打造和鞏固良好的聲譽,以及動用舉國之力拿出種種實際措施來吸引富人和金融機構/金融人才,比如2008年廢除了遺産稅,比如優厚條件開放給全球的優質銀行和基金公司,才出現了當前百花齊放欣欣向榮的金融業。如此高增值的産業,又占了GDP的5%的重要比重,前提都是新加坡所擁有的健全的法制和公平的市場,來保護客戶的資産安全和業者的良性發展。如果這個前提不能保證,影響到了新加坡的聲譽,島國辛苦所建立的金融盛景很可能遭受重創。這也是爲什麽金融管理局祭出撤銷執照的史上最重手,因爲瑞意涉嫌多次觸犯反洗黑錢法令,涉嫌容許非法資金利用新加坡金融體系作爲避險或流通管道。重拳出擊,敲山震虎,我們新加坡不惜一切代價維護金融監管底線。
其次,牽涉金額巨大。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對瑞意銀行的罰款是1330萬新幣,已然不是小數目,但在瑞意的老家瑞士,瑞士金融市場監督管理局宣布充公瑞意銀行4億令吉的非法盈利,接近一億美金。然而這些和華爾街頂尖的大狼比起來,還是小巫見大巫。高盛銀行幾年前爲一馬公司一共發行過三批規模總計65億美元的債券,收取了6.5億美金的費用(深sang表xin佩bing服kuang)。
當然,這個如果是正常的投行交易,費用高一點也無可厚非,但是高盛遵循了一馬公司的指示把發債所得的部分收入轉入一馬公司在新加坡瑞意銀行的帳戶,然後該債券又被扒出本來該爲吉隆坡的新金融中心的建設提供資金,但是幾乎沒有發生任何建設活動,讓一馬公司深陷腐敗醜聞。美國聯邦調查局和司法部正在聯合調查高盛在幫一馬公司發債行爲中是否有牽涉違法的洗錢行爲以及誤導了債券投資人。至于高盛呢,受此事件影響,過去三年在馬來西亞的並購交易排行榜上幾乎顆粒無收。得失之間,看來並不好說。
最後,此次對金融從業者的處罰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單就新加坡瑞意銀行來說,已經有六名員工被交由檢查司調查,包括前總裁和前副總裁,兩位前高級私人銀行經理,以及一位主管以及一位財富規劃師。其中,33歲的財富規劃師楊家偉,是第一位被控的前瑞意員工。據傳他接受了超過200萬新幣的贓款,以及接受欺騙、妨礙司法公正和僞造文件等九項控狀。至于58歲的前高級私人銀行經理易有志,在2011-2015年間賺取2726萬新幣的薪水和花紅,其中大部分被懷疑是不法行爲所得。(筆者拍著良心表示,私人銀行業者不是印鈔機,這五年賺了超過1億3000萬人民幣不代表行業收入標准)。
瑞士那頭,BSI集團的CEO本周立即引咎辭職。美國方面,高盛的東南亞區域董事長,曾經直接幫助高盛贏得一馬公司業務的這位高層,已經“請事假”停止了工作。抛開馬來西亞不提,在新加坡、瑞士、美國的相關調查相信只是一個開始,將有更多人、更多事,被牽扯,被曝光。如果以爲做了違法的事,偷偷掩蓋,或者辭職退休金盆洗手能夠撇清關系,抱歉,太天真了。當今全球監管機構的調查力度與決心會讓違法行爲無所遁形,無處可逃,而且無贓可藏。
最後,我特別想提的是,整件事目前來說該犯事的犯了,該查事的查了,大家也都算按牌理出牌。但是有一位仁兄,是位獵頭,正在起訴瑞意銀行,據說原因是他幫瑞意招聘了其中犯事的一位員工,按照合約他本來應得的報酬是該員工總薪水配套的一個比例,結果瑞意銀行沒有老實的告訴獵頭仁兄他招聘的那個員工的實際薪水,貪了他一部分獵頭傭金。事發以後,獵頭仁兄看到原來少拿了三五鬥,就不幹了,把瑞意給告了。對這種二愣子的行爲,我只想奉勸一句,您就別添亂了,這薪水如果是非法所得,您之前的傭金沒准都要吐出來。還是多聽聽那句老話:“出來混,遲早要還的”。
作者:木羽,新加坡金融專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