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加坡眼收到網友投訴,稱租自己房子的租客,違約在先,自己便沒有退押金。而該租客卻寫文在網上爆料,故意抹黑,導致自己這段時間一直被罵。
新加坡眼原函照登,望廣大網友給出建議,也歡迎事件另一方來函解釋,請發郵件至[email protected]
前幾天在朋友圈看到一篇文章,點開一看居然是前租客專門寫給我的。其中的不實描述對我內心造成了極大的傷害。
其實整個事情非常簡單,她們違約了,我扣錢了,然後她們寫文章來汙蔑我。爲了讓身邊朋友、其他租客和吃瓜群衆了解真相,現在我將這個事情詳細的說明一下。
今年6月,我租下一套四室的房子,一間自己住,剩下的租出去。我的主要目的,只是能夠住的開心,希望找到高素質並且合得來的室友。所以,市中心的主人房一個月1500的價格租給了兩位女生(有大部分原因是看在同一個學校的份上)。
女生趙某,六月初付了定金,7月4日入住,入住期間(找了男朋友一起住)不斷有租客投訴,晚上聲音太大,像瘋子一樣嗷嗷叫,做完飯不收拾,導致洗手台裏都是蟲子。退房的時候全都是垃圾,廁所裏的都不沖。
因爲當時感覺是一個班的, 她也有自己的原因沒有簽長期合同, 所以簽訂了提前一個月可以退房的合同,大家都知道租房短期肯定比長期貴的,因爲長期穩定,但看在同學份上,我也沒有因爲沒簽長期而加錢,還是按長期價格算。
她8月7日決定不住了,按合同提前一個月通知,所以房租正常應該交到9月7日,主人房一共1500,趙某擔一半750,于是這押金750扣除七天房租(1-7號,一天25新一點都不過分吧?市中心公寓主人房白菜價了!)然後再扣除兩個人一共2個半月的140的水電費以後(我的房子是水電平攤),總共退給趙某460。
並沒有因爲她沒有退房打掃、蓄意破壞、廁所不沖、垃圾滿地、其他房客投訴而不退她,打掃費我還得另外出呢!
(臥室非常淩亂,垃圾遍地都是)
另一個才是主角女生(代稱A),因爲我相信她,連她的名字也不知道 ,因爲A是趙某的朋友。她提前交了定房的錢,決定9月1日開始交房租,10月1日入住。
定房的錢,暫且認爲是定金吧。定金是什麽概念?定金就是你一旦定下來交了定金,我就拒絕其他人來看房或者下定金,推掉其他有意願租這個房子的人。
現在你一句話,我不租了,定金退我,你定下來期間我已經推掉好幾組看房的,以後我找不到人租下來,這損失怎麽辦?我相信其他房東也不會退吧!就算不是租房子,訂了貨可以隨便退的?煮熟的外賣能變回新鮮肉?(A一直強調我曾經把這筆錢描述爲押金,她認爲如果描述爲押金,我就必須在她違約後退回,因爲她沒有入住。試問就算把這錢叫押金、叫保證金、叫保釋金、這個錢的用途難道不是爲了預訂那個房間嗎?我懇請各位,您不押錢在房東手上,房東爲什麽給您留房?女主角的思維如此清新脫俗真是可怕)
對不知名的A多說幾句:
是你主動不租我的房子了,問題在于你,不是我不讓你租,或者我沒房子提供給你住,現在我才是受害的一方。
這幾天你們中的某個人到處汙蔑我,不知情的人加我罵我,我有很多聊天記錄都可以截圖給所有網友看,截圖全部有時間參考。
還有圖片,其他房客天天投訴,而且用完廚房不清潔導致有很多蟲子,退房不打掃房間也不沖,這是正常女生嗎???那些支持他們的人,你們願意跟他們一起住嗎?去廚房廚房有蟲,去客廳客廳有垃圾,經過房間還可能聞到屎味,你能接受跟他住你再來罵我。哪個房東能接受我免費介紹他們給你當房客。
至于包不包水電費的糾紛,答複如下:
最開始咨詢的時候,我同意包水電費,後來我聽別的房東說,如果包水電費很多租客會隨意浪費水電資源,最好不要包水電。我又是個新手房東,沒什麽經驗,覺得這個說法是有道理的。于是我又告訴你們這邊我不能給包水電了,這時候你們也沒有和我簽合同,我也不能強留對吧?完全是可以自由選擇住不住我這裏的。
你們在水電糾紛上對我的抹黑,無非就是給大家一個感覺我出爾反爾,可是問題是那一切都是發生在簽合同前呀。難道我租房給您,您簽合同前我明確的告知您一下有些變更都要算成我是騙子?騙子這個詞原來是這樣定義的?
關鍵我還問你們同不同意了,我要是想騙您,爲什麽會好心到簽約前告知您這個事情?然後直至簽合同,你們也同意不包水電網了,簽了。
如果當我告知你不可以包水電時,你覺得不想租了我可以退你定金的,當時有一個妹子因爲這個不包水電的事情沒有同意簽合同,我也退她定房的錢了,他男朋友來拿的。我從來不強迫別人不同意的話,退就完事了。
至于清潔費的問題,是因爲前租客某某租客太太太太沒有素質了!!我其他的租客要跟在他們屁股後面幫他們收拾!!每天都來找我投訴,而我,因爲看在裏面有同班同學的份上,也因爲他們同意我後來不包水電的行爲,沒有對他們做出什麽措施。
一個月以來,只是口頭警告。當我咨詢每一個租客的意見的時候,他們堅決地不同意交清潔費,如果交的話就必須打掃他們的廁所(我同意順便清理),甚至問我以後是不是不用刷碗了。我想知道什麽叫打掃公共區域?因爲他們的素質問題,後來這件事不了了之,根本沒有人來打掃過,何來我反悔一說?
A付定金之前,我們已經約定好了,她從9月1日交房租。你來找我租房子,日期不合適,但是你就想和趙某住,所以同意從9月1日交房租。因爲九個月以後畢業離開新加坡,所以租期是九個月。這些都承認吧?
我不知道還有什麽好說的,你們都同意的事,都承認的事,還要拿出來翻來覆去地說,沒有別的理由黑我了嗎?
人在國內,想要訂這個房子,把訂房子的錢轉我了,出于信任,我也覺得是定下來了,我就拒絕掉其他有意願租的人了。而且合同不是我不想簽,是趙某的朋友不在新加坡又想訂房,那就微信轉賬口頭承諾爲證,這房子就定下來了。
而且現在不是9不9個月的問題,也不是包不包水電網的問題(這兩個已經同意),現在是趙某朋友來都沒來住就直接違約(口頭承諾),如果你覺得口頭承諾微信轉賬記錄沒用的話,那你轉我定金幹嘛?按這樣說那筆錢是什麽?那筆錢就不是定金了?那那筆錢是什麽?
請問一下,你承認違約就這麽難嗎???
你不違約我犯得上扣你的錢嗎???
難道你來找我租房的口頭承諾,微信記錄不算承諾嗎???
因爲你扭曲事實的文章,現在誤會我的人又變得更多了,你真棒我誇你,你一定很開心吧?
新加坡眼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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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租房時爲了維護房客和房東雙方的利益,請一定要簽書面合同,口頭協議不具有法律效力。
2. 二房東有必要將房客的個人資料(如姓名、身份證號碼)提供給屋主。
3. 一般來講,如果房客對房屋造成一定損壞,房東有權扣留部分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