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族認同這一概念在社會學界有不同的界定方式與內涵外延,就民族主義的立場而言,則一般認爲國家作爲一個制度性架構與實體性組織,它起到了維護具有國民特質的共同文化、生活方式,並實現物質與精神目標的作用。
因此,作爲特定群體中的個體,就有一定義務認清自己所歸屬的群體,以獲得合力並從中獲得具體或抽象的利益,而國族認同也就在此過程中産生。
而自由主義學派則認爲,國家是契約形成以保護其中個體私利,以防止其利益受到侵犯的政治共同體。因此,國家認同就是一種利益置換,即以國家能滿足群體需要爲前提,來認可國家的政治權威。也就是說,這種認同是以民主選舉制爲具體形式,所表現出來的意志選擇的結果。
然而,由于現代社會崇尚多元化帶來的必然利益區隔,因此自由派又會強調相互妥協、利益共享與求同存異,以此維護國族延續的共同體。在此並不強調文化、民族、宗教等共有屬性,而是將遵守憲法與各項具體法律條文與公共道德,作爲整個政治共同體的基礎。從上面可以看到,這在某種意義上,是以規約的形式推行一個國族共同的認同底線。
就曆史而言,新加坡的國族認同經曆了一個漫長而曲折的形成過程。新加坡本身綿長的英屬殖民地史,加上主體爲移民社會的性質,更因爲舊殖民當局分而治之的統治策略,所以長期以來本地居民的本地化國族歸屬意識本就淡薄。
▼新加坡開埠功臣萊佛士
我前陣子查閱上世紀三四十年代本地華文報章的縮微膠卷,就發現當時不少本地華人都有強烈的客居意識,傾向于效忠中國,並對其文化有歸屬感。隨著建國以及此後半世紀的辛勤耕耘,新加坡不但成功步入發達國家之列,也爲構建國家認同打下堅實的物質基礎。
在構建國家認同的過程中,尤其是在新移民的融入過程中,制度層面的國家認同就顯得非常關鍵。首先要堅決捍衛本地的議會民主制,即由選民直選代議士,並由之産生政府,並堅定維護民衆的政治參與權與對公共事務的決策權;也只有民衆充分參與國家政治事務的新加坡,才具有國族認同的法理與道德基礎。其次是繼續奉行唯才是用的精英治國理念,並讓每一個有能力和有決心毅力之人,獲得脫穎而出的機會。第三是要繼續提倡構建包容和諧的種族、宗教與族群共同體。
即使來自各地的新移民與本土居民可能並沒有共同的曆史過去,卻完全可以在理性主動選擇的前提下,共同構建一個不分種族、宗教、語言的命運共同體。
美國學者本尼迪克特·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在其名著《想象的共同體》(Imagined Communities)一書中曾經指出,民族本來就是一個特殊的文化制品,是一個想象的政治共同體。因此,執政當局能夠、也必須打造出一個超越本地種族、宗教、語言與社會背景來源的“新加坡國族”,否則新加坡就可能淪爲一個只有形式上的公民,卻沒有凝聚力的沙雕國家。
就本土居民而言,構建共同心理家園也並非易事。本地種族、宗教與語言問題複雜,要構建一個共同“新加坡人”的身份認同,就需要在某種程度上超越華、巫、印以及相應的宗教群體認同。加上本地重理輕文的社會風氣與實用主義的社會治理傾向,所以即以語言而言,就在短短數十年內經曆了極大的轉換陣痛。
這些身份與文化轉換的過程,都會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共同曆史與價值觀的弱化,以及理想與現實情境之間的兩難徘徊。其中舊一代華校生的身份認同與命運掙紮,就是一個頗佳的例證。隨著新加坡經濟的日益強盛,除了有大量新血加入新加坡人的大家庭之外,還有數十萬本地居民僑居海外,這些也會對如何構建新加坡國族構成嚴峻挑戰。我們面臨曆史匮乏的窘境,而現實之中這個群體又在不斷剝離。
▼李顯龍和旅居海外新加坡人在一起
上世紀80年代起,新加坡就開展了不少關于國家認同問題的討論。1991年政府發表白皮書,提出五大價值觀,即以亞洲集體主義爲核心,並保持自己的土著語言與傳統文化,來求同存異,多元包容,以塑造一個各民族共同的國族認同。
這一目標也許並不容易實現,但我相信就像梁文福1990年代與2015年兩個版本《新加坡派》中所展現的小我與大我,其中曆史的沉澱與集體記憶,才是真正新加坡國族認同的核心所在。它沒有刻板的說教,但每一句聽起來都充滿一代代新加坡人的辛酸、歡樂、挫敗與榮耀。更重要的是,這些情緒本身就是曆史,它也是全部新加坡國族認同的感性基礎。
(作者紀赟,新加坡佛學院副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