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剛過去,辛苦工作了一年,不少人在拿到年終花紅後,等到農曆新年一到就能各種血拼~不過,一位網友在新加坡工作了一年,原定于2020年1月離職,但卻被告知無法拿到2019的花紅……網友認爲,自己被坑了。網友紛紛回應,一些人對此也有相同的疑問,認爲這樣非常不合理:@是大橙子的小仙女呀:我也有同事1月1日辭職,十三薪是發了,不過說要扣她下月工資,這樣合理嗎。@你簡直就是一個哈麻批:爲什麽拿不到?按理說已經做到了12個月 做滿了應該拿到啊…我也不懂但更多網友紛紛表示,這在新加坡很正常,主要是看合同或雇傭手冊上的規定:
@Elove2484:正常,13個月不是包拿的@naughtyfairy口口:正常。只要發薪的時候你不在,就沒有。@小圓貓滾來滾去:看合同和employee handbook怎麽寫不少人表示,在新加坡要拿到花紅,最好是等花紅到賬再辭職最穩妥:@j0ngkh:什麽時候辭職,是個技術活。保守的做法都是等拿到花紅才丟信的。@慧君小名叫小青:正常,看合同的,如果是提前辭職,13薪大部分公司要求是1月1號以後提交辭職信才可以拿到。如果1年合同,說明合同到期發13薪獎金等,提前辭職不屬于正常工作到合同到期的範圍@風情羽翼之巅:想拿13個月薪水,需要1月份給辭職信才可以的。@Citrus_橙子:看你的合同怎麽寫 我們公司12.18就發了十三薪 但合同寫的很清楚拿十三薪/花紅的那個月是不能丟信的 所以我一月才丟由此可見,在新加坡工作,如果太早辭職,根據合同情況,還是有可能收不到年終花紅的。
不過,根據新加坡《雇傭法令》及《外籍勞工法案》規定,如果雇主拖欠了雇員薪水(含工資或加班費),任何符合以下條件的人都可向人力部申請追討:
(1)合同符合《雇傭法令》規定;
(2)如已離職,必須在離職後6個月內提出申請;
(3)只可追討申請之日之前不超過12個月的薪水。
如在薪水方面有糾紛,也可聯系新加坡外籍務工人員管理部門咨詢申訴:
1.新加坡人力部:18 Havelock Road,咨詢電話:+65 6438 5122。(負責工資、休假、解雇等勞資糾紛以及工傷索賠咨詢;勞務准的簽發、更新和取消等投訴咨詢)
2.新加坡外籍勞工中心:62 Rangong Road,求助熱線:+65 6536 2692。(協助勞工處理雇主拖欠工資、住宿和醫療條件不足及工作環境惡劣等方面的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