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四名男子在夜店偶遇一名醉酒年輕女子,借由女子對其中一人的好感,竟在她大醉失去意識後對其進行性侵並強奸。周一(7月6日),高庭對其中兩名涉嫌男子宣判,20歲的伊斯亞德(Nur Irsyad Danial Mohamad Isa)被判入獄八年半加九下鞭刑,而19歲的薩魯丁(Muhammad Danial Sharuddin Muhamad Noor)被判入獄五年半加三下鞭刑。
(新加坡高等法庭)參與此案的其他兩名男子是24歲的胡賽法(Muhammad Nurul Huzaifah Raimy)和另外一名20歲的男子,由于他認識受害人,且身份受到法令的保護,因此在法庭文件中被稱爲B4。這起案件發生于2018年7月19日晚,當時受害人18歲。她于當晚到訪克拉碼頭的夜店Canvas,空腹飲用了多種酒精飲料。檢察官介紹說,在到訪夜店之前,她曾吸食冰毒。(克拉碼頭)在夜店中,受害人與胡賽法和薩魯丁等人一起跳舞,還和胡賽法交換了聯絡方式。在淩晨三點夜店關閉之後,由于酒精作用及疲憊,受害人已無法獨自站立。胡賽法等人上前邀約受害人一同回到他的住所,受害人表示同意,並和四人走到德士站,伊斯亞德聽到胡賽法詢問B4是否可以在B4住處與受害人發生性關系,並告訴B4“他也有份”。四名男子和受害人到達約克山B4的公寓後,受害人便在地板上睡著了。淩晨3.50,胡賽法與受害者發生性關系,伊斯亞德和薩魯丁在一旁觀看,受害人並未作出劇烈反應。隨後胡賽法讓B4也趕快與受害人發生性行爲。于是B4趁受害者熟睡性侵了受害者,其他人的則仍在一旁觀看。B4結束性侵之後離開,伊斯亞德和薩魯丁便開始性侵受害人。薩魯丁拉扯受害人頭發,使受害人驚醒。直到此時她才意識到自己被強奸,而且不知道兩個人是誰。伊斯亞德和薩魯丁隨後逃走,受害人斥責胡賽法允許他的朋友性侵她,並表示要報警,胡賽法隨即也逃離現場。不久B4獨自回到公寓找到受害人並痛哭不止。受害人向他描述了事件經過,卻不知道B4也曾性侵過她。受害人報警後,B4一直陪同受害人直到警察到達。受害人接受了醫生的檢查,從她身上提取的DNA樣本與伊斯亞德和薩魯丁相匹配,當天晚些時候,伊斯亞德和薩魯丁被捕,而胡賽法也于四天後被警方逮捕。。(以上圖源:Unsplash)
胡賽法後來供認,他當時並沒有幹預其他人的性侵行爲,是因爲他認爲“她不會意識到他們對她的所作所爲”。由于教唆 B4的性侵行爲,胡賽法于今年2月被判處七年監禁和六下鞭刑,而B4的案件仍在審理中。檢察官稱此案爲“冷酷殘忍的”, 伊斯亞德和薩魯丁充分利用了受害人當時的無意識狀態。
她提請法官判處伊斯亞德至少10年監禁和16下鞭刑,薩魯丁至少7年監禁和6下鞭刑。她表示盡管當時只有18歲和16歲,但他們兩個人都清楚地知道受害人已處于醉酒和無意識狀態。而且兩人試圖隱瞞受害人,假裝是胡賽法與她發生性行爲。另外,伊斯亞德還使受害者人面臨被傳染性病和懷孕的風險,因爲他在強奸過程中沒有使用保護措施。兩名涉案人的律師均要求法庭免除入獄監禁,伊斯亞德的辯護律師表示,伊斯亞德不是有預謀的實施強奸,他是“在看到胡賽法和受害人發生性行爲時被喚醒”,“導致他被原始性欲沖昏了頭”。薩魯丁的辯護律師稱,薩魯丁是這四人中最小的,犯罪時只有16歲,他“不是主犯”,而“僅僅是追隨者”。但法官表示:“伊斯亞德和薩魯丁的行爲是非常嚴重的性犯罪,受害人完全沒有能力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