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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圈兒想說一個故事,一個話題就是擔保!
曾幾何時,男人爲了哥們義氣,說——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當自家的女人百般勸阻…
後面的小圈兒就不說了,總之這類事兒數不勝數!
故事發生在新加坡,就這樣開始的——
半夜,阿彬接到童年玩伴阿華的緊急電話。
“我明天將被控,老友一場,能幫忙當我的擔保人嗎?聽說,保金應該不超過兩萬元。”
阿彬生性憨厚,對朋友講義氣,二話不說就答應了。
隔天一早,他向主任請半天假,帶了身份證、銀行存折、提款卡等,匆忙趕到國家法院第26庭,與阿華會合。
原來,阿華被控一項非禮罪,身爲老友,阿彬真不敢相信。
停!
在國內的時候,我們經常擔保的是神馬?
很多時候就是兩字——貸款!
但新加坡就不一樣了!
接著往下看?
看不看,由你決定…
阿彬到保釋中心辦理手續,才從職員口中,得知擔保人的種種職責,包括每次得聯絡阿華,掌握其行蹤,確保他出庭等。
“這麽麻煩?他常出國公幹,那我不是得常常拿假,陪他跑法庭?”
阿彬當下有點後悔,但也沒回頭路了,心想回家肯定給老婆臭罵一頓。
國家法院發言人說,過去兩年,國家法院保釋中心每年平均處理4100個法庭保釋的申請。這意味著每個月約有340個申請,平均每天十多個。
注意——在新加坡當擔保人之前,最好先查清楚被告的爲人和背景,如果不熟悉被告,最好還是不要當擔保人。
當擔保人不是簽個名就算了,什麽都不必做的。
擔保人有許多責任,是吃力不討好的工作。
你不會從中獲得任何利益,卻可能輸掉一切——被告一旦棄保潛逃,你所有或部分的保金都可能充公。
現在,且讓我們看看,身爲擔保人的阿彬,到底必須知道些什麽?
新加坡擔保人的職責
1、預先確定被告所有出庭日期和時間,提醒他准時出庭面控、面審。
2、與被告天天保持聯系,掌握被告的行蹤。
3、一旦與被告失聯,就須在24小時之內報警。
4、被告要出國,須先獲得擔保人的同意,才能向法庭申請。如果獲准出國,被告的保金將增加。
不止這些,後面的擔保人要面臨的問題有一籮筐!
被告不出庭擔保人怎麽辦?
被告如不出庭,法官將發通緝令,擔保人也會接獲通知信(notice for bailor or surety to show cause),
須上庭向法官解釋被告爲何沒出庭、爲何無法確保被告出庭,以及自己的保金無須被充公等理由。
什麽理由才能免保金被充公?
除非理由非常特殊和合理,保金才能免被充公。
比如,被告突然病逝或自殺身亡、或涉及其他刑事案再度被捕,甚至是上庭途中遇車禍或意外。
如果被告患重病,或須動手術,擔保人得提呈醫生或醫院的證明書給法官,普通病假單將不受理。
法官將視情況,決定是否充公全部或部分保金。
全部或部分保金遭充公,可以拒還嗎?
法庭將發出售賣擔保人資産的庭令(warrant for the attachment and sale of ppty)。
如果售賣所得,還是無法取回充公的保金額,擔保人將面對最長12月監禁的可能。
擔保人何時得出庭?
被告面控時,或要申請出國,或擔保人本身要撤除職務時,擔保人都得出庭。
被告判刑後要上訴,保金一旦增加,擔保人也須在場。
擔保人可以撤除職務嗎?
可以的。
擔保人必須跟被告一起出庭,向法官提出申請,要求撤銷擔保的職務。
被告必須另找擔保人(視情況而定,擔保人可以是超過一人),否則被告將被還押。
這還沒完,跟著小圈兒,繼續往下走——
大義造成的結果就是——保金充公
1、60萬元被充公九成
A爲同事B當擔保人時,到A到深圳公幹約一周,期間托同事與B保持聯絡。
B面對串謀僞造發票和抵觸貪汙、販毒及其他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罪狀。
A幹結束後,獲知B失蹤了;上B的住所,也不見人影,只好報警。
律師促法官沒收20萬元就好,因爲60萬元保釋金是A公司借的,若大部分被充公,他將面對經濟困難。
但法官指A沒盡擔保人的責任,把聯絡被告的任務交給其他同事,發現被告失蹤,也僅去他的住所一趟,沒有設法找他,包括到出差地打聽其下落。
法官說,公司法律部董事曾在一電郵裏提到,若保金被沒收,公司不會要A負責,最後下令充公54萬元。
2、五萬元被充公八成
涉嫌嗜毒的男子棄保潛逃,擔保C五萬元保金獲全額退還,但是控方指擔保人沒履行擔保人職責,提出上訴,要高庭充公全數保金。
高庭認爲擔保人確實嚴重違反職責,充公其中四萬元。
高庭指C嚴重違反擔保人職責,提醒擔保人和准備作保的人,他們的職責重大,必須慎重看待。
獲法庭退還一萬元的C,其實不認識被告D。他指其父生前與D的父親熟絡,後者找他家人幫忙。
因被告的父親承諾把錢還給他,他才用過世父親給他的公積金幫忙保釋。當了擔保人後,他才發現鑄成錯誤。
題外話——
新加坡最高保金記錄
1、新泛電事件
富商4000萬元保同鄉、好友兼戰友
馬華公會前會長陳群川在上世紀80年代中期,因爲轟動一時的“新泛電事件”被控唆使失信,操縱股市和欺騙等15罪。
新泛電當時是陳群川控制的海事制造挂牌公司。
該公司因無法償還3億5000萬元債務而倒閉,牽連多家股票經紀公司和交易大戶,間接導致新馬兩地的股票市場史無前例暫停交易三天。
陳群川的保釋金4000萬元。糖王郭鶴年與另兩名大馬殷商龍學品和李靜深,三人聯手以4000萬元讓他保外候審,當時是十分轟動的新聞。
陳群川1986年被判入獄兩年兼罰款50萬元。
2、失信新航案
保金2000萬元,無人擔保
新航前機艙服務員部門監督張振傑,當年失信新航3500萬元,保釋金2000萬元,雖然比陳群川少了一半,卻也是近年來最高。
張振傑由始至終都沒有保外,一直被還押監獄。
當局後來起獲總值約2100萬元的資産,包括汽車、七間房子等,過後退還給新航。
2000年,他被判入獄24年。這也是新加坡曆來涉及款項最大、刑期最長的失信案。
看完這些!
在新加坡的你,如果不是土豪,你還敢擔保嗎?
新加坡圈房産專欄作者:吳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