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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說在亞洲,如果新加坡的女性地位認第二就沒哪個國家敢認第一,這都是因爲一部特殊憲章—《婦女憲章》。
所以在新加坡,很多男士是更加害怕離婚的,因爲你可能一不小心就要爲你的前妻免費工作了,也就是說的贍養費。
而最近,一對夫妻離婚,出軌男方居然還得到了43%的財産?這讓網上的網友都炸了,紛紛表示:“我們說好的《婦女憲章》呢?”
讓我們先看看這件事情的原委吧。
(婦女憲章)
事件詳情:
這對夫妻是在1992年結婚,育有24歲和18歲的兒子。其間,丈夫曾在2003年被宣告破産,2014年才脫離窮籍。
根據離婚判詞,丈夫在2015年和妻子分居滿三年時申請離婚。同年,妻子也派私家偵探暗中調查,發現丈夫搞外遇,甚至可能和外遇有了孩子。丈夫承認搞外遇,但不願透露到底有沒有私生子。
兩人離婚時,對婚姻資産分配産生歧見,包括妻子開的美容院是否可視爲婚姻資産。
法官最終根據《婦女憲章》判妻子的美容院生意爲婚姻資産,丈夫獲判美容院加上兩人銀行戶頭存款與公積金存款的43%資産。但雙方都不滿判決,都提出上訴。
據判詞,妻子認爲丈夫不該獲判美容院資産。美容院原本是她的獨資企業,但2013年,美容院成爲私人有限公司,妻子的兄弟也加入。她聲稱自己只是美容院員工,美容院因此算不上婚姻資産。就算丈夫有份,妻子堅持美容院生意在2014年年底,只值3萬120元。
丈夫不接受妻子說法,指美容院以往盈利每年達8萬多元至10萬多元,但盈利在2014年突然跌倒只有2120元,令人難以置信,他懷疑妻子沒照實出示美容院財務狀況。
法官認同丈夫的疑慮,但指他沒有出示相關證據,進一步的支持他的說法。
法官最後綜合手上所有的證據,裁定美容院生意目前值六萬元,並把這筆錢列入婚姻資産;經分配後,包括美容院、銀行戶頭存款與公積金存款在內,丈夫獲判房屋以外的婚姻資産的43%,妻子則獲判57%資産。
而對于這樣的出軌丈夫,網友們也有很多要吐槽的,讓我們看看網友們怎麽說。
“這還是男人?真不要臉啊”
“那我就不結婚,讓他養這就是婦女憲章的正確使用方法”
“這是夫妻共同財産,所以財産分割沒毛病,雖然在道德上大家都氣”
趁現在,小編給大家好好普及下《婦女憲章》吧。
未成年子女的福利
1、未成年子女,指的是婚生子女而且年齡在21歲以下。注意,一定要是婚生子女,像之前我們有出過一篇獅城沒有這個苦命媽媽和遺腹女的容身地,之所以文中的母女境遇淒慘,主要原因就是母親當初沒有和丈夫舉行婚禮,就生下了女兒,所以像優先申請租賃組屋之類的社會援助,都享受不到。
2、家事司法法院在判准離婚之前,必須確定夫妻已經爲其兒女的福利做好了適當安排,以履行婚姻解除後對兒女的撫養和贍養義務。
3、法院在裁決關于兒女的撫養權的歸屬時,是以兒女的福利作爲第一及最主要的考慮因素。法院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也可能不判准撫養權,而是判准丈夫或妻子對子女的照顧權和控制權,還有探望權。法庭要全盤考慮父方或母方的意願並聽取兒女的期望,才做出裁決。
一般上沒有獲得撫養權、照顧權和控制權的夫妻一方,法院一般上只判准探望權(或稱交往權)而已。
4、撫養權,照顧權和控制權,與探望權的庭令,不是永久不變的,夫妻一方可以因爲個人情況的改變,申請法院變更。
*離婚的附屬救濟
在判決准予離婚時或之後,家事司法法院具有廣泛的司法權和自由裁量權,根據法律和具體案情,分割家庭財産,判准丈夫給付妻子和未成年或未能獨立生活子女的贍養費。
一般上家庭法院是根據“公平和合理”的理念,分割家庭財産而不是一刀切或者平等均分。
新加坡圈房産專欄作者:吳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