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局將通過修訂建議,加強對性侵和虐童等案件受害者的保護,減輕弱勢受害者在刑事訴訟中面對的壓力和創傷,這包括禁止被告律師盤問的一些問題。以後除非獲法庭批准,否則律師盤問性罪案受害者時,將被禁提問與控狀無關的問題,包括受害者的性經驗和性行爲。
不過,律政部長尚穆根昨天(1月15日)在刑事律師對話會上說,爲了公正起見,刑事程序法的修訂建議也將設定“法定界限”(legal threshold),規定受害者必須回答律師的盤問。
尚穆根說,一些律師在公共咨詢時反映,他們有時得向受害者追查事務,如果遭法官反對,將對被告不公平。他同意律師的看法,並表明律政部將加以考慮律師公會這方面的指導原則。
律師公會會長維賈延德蘭告訴媒體,公會預計今年首季,把律師盤問兒童和性罪案受害者的指導原則提呈給律政部。他說,公會同意性侵和虐童案件的受害者理當受到保護,不應受侮辱,但與此同時,代表被告的律師也必須追查任何合理的辯護,提出對被告有利的因素。
另外,被告、證人和受害者口供錄像計劃將分階段落實,律師或被告可獲得手抄筆錄,律師也可到獲准地點觀看攝錄片段。采用口供錄像將避免受害人一再敘述痛苦經曆,也將讓法庭更有效地確定被告錄口供時是否出于自願,以及證人的口供書是否足以采信。
尚穆根說,口供錄像是個複雜計劃,因爲是跨部門工作小組,且須與利益相關者合作,需要幾年才能完成。當局必須投入大量資源,計劃因此須分階段進行。就以執法人員來說,他們也須接受錄口供的培訓。
他指出,律師也強烈要求當局放寬以社區服務爲基礎的判刑條件,好讓更多罪犯符合資格,從複原計劃中獲益。他說,當局已准備放寬條件,那些被判短刑期或之前判入青年改造所的罪犯都符合條件。
律政部擬議修訂的條文也包括加強強制性治療的靈活性,允許心理健康學院安排更有效的治療方案。修訂建議也將管制精神科專家證人,限定只受法庭承認的“精神科醫生團”成員,才能提供專家意見,以確保他們提供既專業又客觀的看法,對案件各造都有利。
(信息來源:新加坡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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