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年7月起,凡是年滿60歲的年長員工,將可保留原有薪金,不必減薪10%;雇主也可協助年長員工,在相關公司被其他雇主另行聘用;另外,重新雇傭年齡頂限則將從65歲正式調至67歲。
人力部昨天提出《退休與重新雇傭法令》(修正)法案一讀。
爲提高年長者受雇能力,政府在1999年把退休年齡從60歲推遲至62歲,並同時允許雇主爲年滿60歲的員工減薪最多10%。據本報之前報道,目前超過98%的企業已不再采用這個做法,人力部認爲是時候刪除這項條款。
另外,人力部也計劃修正法案,協助那些無法在自己公司內部爲年長員工提供合適職位的雇主,爲這些員工在相關公司繼續獲聘。現有法令並不允許雇主這麽做。
本地勞動隊伍中約三分之一是年滿50歲的居民勞動人口,這比十年前的四分之一來得高。這一增長趨勢在未來20年仍將持續。爲了應對新形勢,人力部于11年前設立了年長員工職能機會勞資政委員會,幫助年長員工留在職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