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瑜嶙 報道
因藐視法庭被判坐牢八個星期的畫廊業者鄭巧雲,上訴成功後改判罰款一萬元。最高法院上訴庭認爲,高庭作出裁決前未給予鄭巧雲機會,讓她針對其中一個關鍵問題辯解,因此減輕她的刑罰。
由大法官梅達順、朱迪柏拉卡斯法官和鄭永光法官組成的三司昨天推翻原判,鄭巧雲(50歲)聞判後如釋重負,還在庭室外激動地擁抱代表律師。
鄭巧雲兩年多前因爲一起200多萬元的藝術品買賣糾紛被印度尼西亞富商翁俊民起訴。她過後多次違反庭令沒有按時出庭和提呈文件,經過聆訊後去年被裁定藐視法庭,判監八周。
三司:高庭判刑前
未給被告機會解釋
聆訊揭露,鄭巧雲不顧所面對的全球資産禁制令,擅自從個人的銀行戶頭中提取3000元。
時任高庭司法委員廖學銘認爲,鄭巧雲沒按法庭指示提呈銀行結單,試圖隱瞞自己違反禁制令,是所有違例行爲中最嚴重的一項,但她的律師卻無法就此作出任何解釋。
不過在這起上訴案中代表鄭巧雲的薩利姆(Salem Ibrahim)律師昨天告訴三司,鄭巧雲和她當時的代表律師都不知道必須針對這一點陳詞。
大法官代表三司發表裁決時接受律師的說法,認爲司法委員憑違反禁制令這一點判鄭巧雲坐牢之前,沒有給予她解釋的機會。
印尼國信集團創辦人翁俊民2014年付160萬美元給複興藝術畫廊(Jasmine Fine Art)業主鄭巧雲,以購買哥倫比亞藝術家博特羅(Fernando Botero)的“Couple Dancing”雕塑,過後另付了3萬8100美元的運費。
鄭巧雲收了錢後遲遲沒交貨,也沒退款,翁俊民于是取消訂單,並向她索賠163萬8100美元(約228萬新元)。鄭巧雲則稱翁俊民是因懷疑雕塑是赝品所以終止這筆交易。
翁俊民2015年獲得缺席裁決,並成功申請全球資産禁制令,阻止鄭巧雲轉移或出售名下資産,以及要她公開個人資産。
鄭巧雲昨天通過律師告訴媒體,她對上訴結果感到非常高興,希望接下來能向外界證明她賣的藝術品並非赝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