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觀察
同事雲舟在昨天刊登的國會觀察中,談到今年財政預算辯論少了些朝野間的唇槍舌劍,多了些和氣。但昨天隨著國會進入市鎮理事會(修正)法案的二讀辯論,議事廳裏的這分和氣迅速退潮。
白沙—榜鵝市鎮會主席再納(白沙—榜鵝集選區)和張有福(榜鵝東區)發言時都提到榜鵝東區交接波折重重,並將問題歸咎于阿裕尼—後港市鎮會,迅速引起工人黨議員劉程強、林瑞蓮、畢丹星和方榮發的強烈反對。
對交接程序和進度等方面有不同理解的雙方隨即陷入尖銳交鋒,話題圍繞著榜鵝東累積基金和交接時間等具體細節,導致辯論兩度偏離法案正題,只有在國會議長哈莉瑪和內政部兼國家發展部高級政務部長李智陞介入後,才言歸正傳。國會休息時,劉程強和林瑞蓮更繼續與再納交談,表情明顯不悅,可見市鎮會爭議已觸及最敏感的神經。
朝野其實大致上對市鎮會角色和監管原則是有共識的。雙方皆同意由議員經營市鎮會,照料選區大小事務的意義,而市鎮會既掌管居民的錢,自然得接受監管,並且在出現利益沖突時及時申報與回避。但在由誰監管、怎麽監管的問題上,政府與工人黨議員卻持不同看法。
林瑞蓮和畢丹星認爲法案授予來自執政黨的國家發展部長過多權限,而部長有可能濫用監管權限,在對待執政黨和反對黨市鎮會時持雙重標准,因此爲確保中立性和沒有利益沖突,應由總審計署或其他獨立第三方進行審查,以及成立獨立仲裁庭解決與市鎮會相關的糾紛。
恢複過去總審計署審查市鎮會賬目的方法,真能解決問題嗎?若真采取這個做法,總審計署揪出反對黨市鎮會賬目有問題時,反對黨人士確定不會將此視爲執政黨利用政府機關對付他們?與其由政府機關審查賬目,像現在這樣由市鎮會各自委任獨立審計師,或許更能有效避嫌。
更重要的是,就如議員謝世儒(丹戎巴葛集選區)所言,要保障居民的錢不被濫用,不能只靠審計師檢查賬目,還需有個能適時介入的監管者,而最有資格監管市鎮會的莫過于國家發展部。
誰能監管市鎮會,除了是個資格的問題,也是個信任的問題。李智陞回應時指出,政府的權限源自人民賦予的信任與信心,而“信任與信心是脆弱的東西”,因此即使李顯龍總理負責的宏茂橋市鎮會有人犯錯,市鎮會也不會包庇縱容,而是將此人交由貪汙調查局調查。
他說,反觀工人黨的觀點似乎是不信任公務員的專業精神,但凡執政者都不值得信任,“必須被監督、束縛、綁起來、鎖起來,並且需爲他工作的每個環節制定一個監督機構”;若真如此追究下去,監督機構得有人委任、政策也需要有人做決定,偏袒徇私的指控將沒完沒了。
此次修改法令的最核心,其實在于居民今後每月支付的雜費,以及政府撥給的大筆公款能否得到充分保障。這也才是最重要的信任問題。身爲組屋居民,看了法案修改的條文,我確實覺得比較安心了。
恢複過去總審計署審查市鎮會賬目的方法,真能解決問題嗎?若真采取這個做法,總審計署揪出反對黨市鎮會賬目有問題時,反對黨人士確定不會將此視爲執政黨利用政府機關對付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