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總理在宣誓聲明摘要中透露,父親李光耀生前一共訂立七個版本的遺囑,而最終遺囑是在“極度令人不安的情況下擬定”,尤其是有弟媳林學芬的直接參與而存有疑點,“似乎涉及利益沖突”。
黃偉曼 報道
爲反駁弟妹對他所做出的指責,李顯龍總理昨天透過律師公開一份宣誓聲明的內容,對于其父親、建國總理李光耀生前立下遺囑的最後版本,提出諸多疑點。
他說,父親李光耀的最終遺囑是在“極度令人不安的情況下擬定”,其中弟媳林學芬身爲利害關系人直接參與遺囑的訂立“耐人尋味”,並且“似乎涉及利益沖突”。
林學芬是李光耀次子李顯揚的妻子,也是騰福法律事務所(Stamford Law)高級董事。繼李光耀女兒李玮玲(61歲,國立腦神經學院高級顧問)和李顯揚(59歲,新加坡民航局主席)前天淩晨發出聯名公開信,讓有關建國總理李光耀歐思禮路故居處置的分歧再度浮上台面後,爭端越演越烈,李總理昨晚透過代表律師得尊律師事務所(Drew & Napier)公開有關宣誓聲明(statutory declaration)的部分內容,使得李光耀的遺囑成爲沖突新焦點。
李總理也附上一份說明,解釋公開文件的原因:“我本來希望放假後再處理這件事,然而考慮到弟妹不斷接受采訪並且對我做出指責,我不得不公開回應,並且解釋我爲何對于父親最終遺囑的訂立存有重大疑問。”
宣誓聲明的內容是他針對父親生前的想法和遺願,早前向內閣部長級委員會提出的看法。一共41段的摘要聲明提到李光耀生前一共訂立七個版本的遺囑,2013年12月17日的最終遺囑的擬定與執行卻因突然有林學芬和她律師事務所的夥伴參與,存有疑點。
李玮玲和李顯揚是李光耀遺囑的執行人及信托人。李光耀2015年3月23日淩晨與世長辭,享年91歲。
李玮玲指她的話被選擇性引述
李光耀的前六個版本的遺囑都由律師、李及李管理合夥人柯金梨負責訂立。根據李總理的宣誓聲明,與第六個版本的遺囑不同,李光耀原本予以李玮玲的“額外一份”遺産在最終遺囑中被減去,遺産改爲兒女女三人平分;原本在第五版本和第六版本中已刪除的故居拆除條款,則在最終版本中又出現。
在聲明文件公開後,李玮玲與李顯揚昨晚即刻透過各自面簿做出反駁。對于李總理在聲明中引述她曾在電郵中質疑過李顯揚夫婦,說自己“不信任林學芬”等,李玮玲表達不滿,認爲李總理與夫人何晶“選擇性引述她的話”,是“頑劣與不誠實”(mischievous and dishonest)的做法,也刻意制造“煙幕”,讓人以爲李顯揚夫婦要騙取她的遺産。她也于午夜在面簿上載多份與林學芬之間的電郵來往,以證明林學芬曾爲她向李光耀爭取遺産。
李顯揚則不解李顯龍爲何認爲李光耀不知道故居拆除條款已加入最終遺囑。他上載了顯示遺囑中這項條款旁有李光耀英文名字縮寫“LKY”的文件說:“如果李光耀在故居拆除條款旁標上名字,他怎麽會不知道有此事?李顯龍也持有這份遺囑。”
李顯揚昨天較早時也質疑李總理在公開場合與私下說辭不一,指責他“撒謊”,一方面在國會說李光耀對于拆房的立場多年來未曾動搖,希望人們能尊重李光耀的意願,另一方面又在委員會面前對遺囑的最終版本提出質疑。
他說:“遺囑是最終且有效的。我們對李顯龍以及他的秘密委員會沒有信心。”
李總理在聲明中對最終遺囑的擬定過程提供詳細日期和時間,顯示這份遺囑在短短24小時內草率擬定,必須嚴正關注,並對于李顯揚爲何匆匆要求父親改遺囑表示不解。
李鴻毅回應:對政治真的沒興趣
他也提出九大疑問,例如問:“在草擬與簽署最終遺囑的過程中,林學芬到底扮演什麽角色?李顯揚與林學芬是否早已清楚遺囑前六個版本的內容?”
這起爭端一度牽扯到李總理次子李鴻毅。針對李顯揚和李玮玲在公開信中說李總理夫婦有意爲李鴻毅從政鋪路,李鴻毅昨天發聲回應說:“無論你們在不在乎,我對政治真的沒有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