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路交通管理局在處理有前科者的私人出租車司機職業執照申請時,會考慮他們過去不良記錄的嚴重性,犯案性質較輕者可在幾年後提出申請,性質較嚴重者則終身不得獲取執業執照。
私人出租車司機職業執照(簡稱PDVL)基本管制條例將在明天生效,屆時所有提供專車載送服務的私召車須在前後擋風鏡貼上防僞貼紙。
有意考取PDVL的申請者最遲須在今天提交申請,才能有長達一年寬限期,可在等待考取執照期間繼續提供私召車服務。在這個期限之後申請的人,則須在考獲職業執照後才能載客。
截至本月21日,有約1300份申請被拒,其中一部分申請是因爲申請者有案底而被拒。
沒危及公衆安全罪行不受限
陸交局昨天發出文告解釋,與德士司機一樣,當局會考慮有意考取職業執照者的前科背景。他們強調,此舉是爲了保障乘客的安全。
有嚴重案底,例如曾犯下強奸、謀殺或綁架等罪行的申請者終身無法獲取職業執照。犯下較輕罪行,如行竊或詐騙案的申請者則是在幾年內無法通過背景檢查。陸交局指出,若這些申請者幾年後已改過自新,也沒有犯下其他罪行,就會斟酌考慮他們的申請。其他沒有危及公衆安全的罪行,則不會被限制申請執照。
陸交局指出,這項措施是爲了確保能在給予機會讓有前科者成爲私召車司機的同時,保障乘客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