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麗雲 報道
對女傭吐口水、猛踩腳,還扯女傭頭巾的女雇主,上周被判坐牢16周。
被告蘇麗亞蒂(42歲,行政文員)被國家法院法官馬修約瑟夫嚴厲譴責一番。
法官說,這是另一起雇主虐傭案,加重刑罰是必要的。被告身爲雇主和人母,作出既愚蠢又讓人厭惡的行爲,而且惡行還持續一段時期,長達三個月。如果不是鄰居和警察幹預,被告可能繼續虐傭。
法官也形容被告的虐待行爲大膽、花樣多,而且越來越嚴重。她向女傭連續吐了五次口水,是要羞辱降低女傭的人格。
被告的丈夫當時雖設法勸阻,她卻不停“口”。警方抵達時,被告還想掩蓋罪行,環抱女傭,叫女傭不要說出實情。
根據案情,被告沒因女傭配合而改過,還踩女傭的腳、扯下對方的頭巾。這相信是首起雇主扯下女傭頭巾的案件。
法官判被告坐牢,希望她以後若再聘女傭,會汲取這次教訓。
蘇麗亞蒂本月初承認六項從前年12月至去年2月,猛踩印度尼西亞籍女傭因坦阿蒂卡赫(28歲)的腳、向她吐口水和扯頭巾等罪狀,上周判刑。
女傭于2015年4月受聘後,臉和手臂就遭被告8歲大的女兒拳打。女傭向被告投訴,被告卻沒理會。同年底,被告開始虐待女傭。
前年12月12日早上9時,被告在金文泰3道的組屋住家,嫌女傭燙衣服手腳慢,在女傭臉上吐了五次口水。她的丈夫看不過去,責罵她不應對女傭不敬,但她還是不肯停止。
被告的鄰居因聽到吵鬧聲而報案,警員聞訊到被告住家。被告擁著女傭,求她告訴警員沒事發生。女傭希望能繼續工作,也以爲被告會改變,就沒說出受虐實情。
到了晚上,被告故態複萌,拉扯女傭上衣,猛踩女傭的左腳,導致女傭的腳紅腫和瘀青。
去年2月,被告不滿女傭讓孩子四處跑動,在車裏與長女聯手扯下女傭的頭巾丟掉。
法官:應尊重他人信仰
女傭被吐口水、被扯頭巾,感到受辱和被冒犯。控方在被告認罪後,促法官判她坐牢16周,指扯頭巾是加重刑罰的因素,因被告本身也是回教徒。
法官同意說,在現今時局,這是嚴重案件,應“尊重他人的信仰,越謹慎越好”。
這是另一起雇主虐傭案,加重刑罰是必要的。被告身爲雇主和人母,作出既愚蠢又讓人厭惡的行爲,而且惡行還持續三個月。
——馬修約瑟夫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