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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去年3月,美國民主黨總統候選人伊麗莎白·沃倫(Elizabeth Warren)發表了一篇題爲《關于如何拆分大型科技公司》的文章,矛頭顯而易見地直指亞馬遜、谷歌及臉書等科技巨頭。有意思的是,當時,她並沒有提到蘋果。不過,在隨後的采訪中,沃倫又補充稱,蘋果也應該被拆分。那麽,蘋果算不算是壟斷企業呢?本系列文章,原標題是Is Apple an Illegal Monopoly?作者Will Oremus就這個問題進行了深入的探討。這是本系列文章的上篇,主要講述的是蘋果借助其市場影響力恃強淩弱,以及其存在壟斷行爲的多種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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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並不是這款應用的漏洞,而是蘋果的政策問題導致的。根據蘋果的使用條款及政策,不允許用戶直接向開發者付費使用其軟件或服務。
用戶只能向蘋果付費,然後蘋果從中收取30%傭金,余下70%再返還給開發者(對于占App Store收入來源大頭的訂閱服務而言,如果用戶第二年繼續訂閱相關服務,蘋果只收取15%的傭金)。
爲了加緊在這方面的管理,蘋果甚至還發出了禁令,不允許平台應用程序告訴用戶如何直接向開發者付費訂閱其産品及服務。
2018年,當Netflix不再願意向蘋果支付“蘋果稅”過後,Netflix學著Spotfiy以及亞馬遜的Kindle Books這兩款應用,不再在iOS系統應用中提供內購服務。從那以後,用戶只能通過Netflix官網等其它渠道注冊及付費使用。
當然,這些品牌都算得上是巨頭,其提供的服務在大多數用戶眼中也屬于剛需,所以即便這種繞過蘋果的做法會給用戶帶來麻煩,用戶也還是會“跟風而來”的。
然而,對于小型開發者而言,他們可能就沒有其它選擇了,只好老老實實地遵守蘋果的遊戲規則。如果這些小型開發者提供的應用,剛好還是蘋果自家應用的競爭産品的話,那他們的處境可能就更加舉步維艱了。畢竟,蘋果自家應用不存在被收取傭金的說法,而且他們還可以獲取更多用戶設備及信息等內容。
如今,一部分開發者針對蘋果的政策提出了不滿意見,政府有關監管部門也開始留意並傾聽這些反映。
今年1月,項目管理軟件Basecamp的聯合創始人大衛·漢森(David Heinemeier Hansson)告訴美國衆議院反壟斷小組委員會稱,如果真的要弄透蘋果App Store的收費、規則以及審核過程,可能會給人一種“卡夫卡式噩夢”的感覺(譯者注:即在荒誕處境下強烈的內心情感)。
作爲世界上最受歡迎的公司之一,蘋果一直以用戶友好型産品而廣受好評,而且還在消費者心中建立了尊重用戶隱私的良好形象。
2008年蘋果首次推出的App Store,雖然被視作是蘋果衆多發明中被低估的産品之一,但它在促進iPhone大獲全勝方面,卻起到了不可磨滅的重要作用。
蘋果推出App Store的主要目的,是爲了讓蘋果與開發者共同分享彼此的成功,並且讓所有的iPhone用戶成爲最終受益人。
App Store最終的影響力,也大大超過了人們的預期。據移動應用及數字內容數據分析商App Annie稱,2019年,蘋果用戶通過App Store共計下載了320億款iOS客戶端應用,帶動了580億美元的消費。所以,App Store本身就已經成爲了一個全球性的主流産業。
然而,有批評聲音卻稱,App Store光鮮亮麗的成功背後,掩蓋了一個事實:蘋果現在利用其強大的市場影響力,欺淩、榨取甚至有時候還會對競爭對手和商業夥伴進行毀滅性打擊。
就反壟斷訴訟而言,蘋果面臨來自消費者的反壟斷訴訟,面臨來自開發者的反壟斷訴訟;還面臨著Spotify在歐盟正式提起的反壟斷訴訟。此外,蘋果還面臨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和司法部(DOJ)的反壟斷調查,同時面臨著美國衆議院反壟斷小組委員會的調查。
這樣來看,這些訴訟和調查,不僅會直接影響蘋果的利潤,甚至還可能會對蘋果移動軟件的發展産生重要影響。
對此,蘋果卻堅持稱,其不存在壟斷行爲,並一直在致力于將App Store打造成一個公平公開的應用商店(即便蘋果自家的應用也在App Store中上架)。
然而,面對史無前例的嚴格審查,也許這家以“固執”著稱的公司,要想證明其不存在壟斷行爲,可能真的會面臨不小的壓力。
比如,就在前幾天,彭博新聞社還刊文稱,蘋果有望允許用戶在iPhone和iPad上修改默認浏覽器和郵件應用,通過使用Gmail或火狐浏覽器(Firefox)等競爭對手的應用,來取代蘋果系統內嵌的Safari浏覽器和Mail郵件應用。
譯者: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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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1:蘋果算不算壟斷企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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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2:蘋果算不算壟斷企業?(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