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明年將推出新計劃,培養有保護基礎設施專長的專業工程師,日後也考慮立法,規定建築物在設計發展階段就得有這些專業工程師參與,確保所有新建築物在構建過程就加入所需的安全措施。
總理公署部長、內政部兼人力部第二部長楊莉明昨天在提出基礎設施保護法案二讀時宣布,內政部和新加坡專業工程師局明年將設立新的專業工程師類別,爲本地培養有安全保護專長的專業工程師。
基礎設施保護法令生效後,所有新的特別發展項目在構建時,以及現有的特別基礎設施在重大整修之前,都須在設計上顧及所需的保安措施。
楊莉明說,長遠來說,內政部也會考慮立法,規定在設計發展建築物的階段就有這些專業工程師的參與。
三名工運議員再納(白沙—榜鵝集選區)、朱倍慶(淡濱尼集選區)和楊益財(丹戎巴葛集選區),及黃國光(義順集選區)在二讀辯論時也各別提問有關保安人員的素質、反恐能力和薪酬等課題。
黃國光提到法案授予保安人員權力,讓他們在巡邏保護區和保護地時,能在沒有逮捕令的情況下逮捕擅闖或企圖闖入保護地區的可疑人物。他問說,警員和保安人員接受的訓練非常不同,是否有必要授予保安人員這些權力。
楊益財則指出,保安領域的人手短缺加上人力資源的需求預計會增加,必定得通過善用科技來彌補不足之處,因此有必要確保保安人員提升技能,可掌握這些先進科技。
楊莉明回應,內政部已與相關業者以及勞資政三方夥伴合作,擬定保安業産業轉型藍圖,當中包含提升保安人員技能的方式。她也指出,保衛一些保護地區的保安人員都必須上反恐課程,而課程今年初也更新了教材內容。內政部和警察部隊正與業者商討,把這個課程列入頒發保安人員執照的要求之一,並納入保安業的漸進式薪金模式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