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海麗 報道
一名送貨司機25年前負責送貨時,偷偷把總值57萬3000元美金(約90萬4480新元)的記憶晶片以10萬元轉售他人,收到5萬元貨款後把卡車開到兀蘭關卡附近的停車場,然後棄車入境馬來西亞再轉車逃到泰國合艾,躲了25年後自首被帶回國面控,昨天認罪後被判坐牢四年半。
這起失信案發生在1993年10月20日,被告許天福(60歲)當年才35歲,是一家貨運公司的送貨司機。
案情顯示,案發當天一早,他到公司位于機場貨運路(Airport Cargo Road)的貨倉報到上班。
上午約9時15分,許天福把貨物裝載上卡車,領取送貨單後離開公司。
按照規定,送貨司機每送完一次貨就要返回公司。不過,到了當天中午12時30分,經理發現他還未回到公司,就一直找他,但始終沒有回應。
經理找了幾個小時都找不到許天福後,當天下午報警說,許天福載了公司總值近百萬元的貨物,過後不知所終。
原來,許天福早已和一名林姓男子約好,離開機場貨運路後,直接到淡濱尼工業區和他見面,把車上總值57萬元3000美元(約90萬4480新元)的5萬個記憶晶片全賣給他。
林姓買家檢查貨物後,同意以10萬元買下全部的晶片。
買家先付了5萬元現金,打算遲些時候再付剩余的5萬元。許天福說,他收了5萬元後,直接把卡車開到兀蘭關卡附近的停車場,然後走過關卡入境馬來西亞。之後,再前往泰國合艾,在那裏生活了25年。
今年2月1日,許天福在泰國自首後被遣返,在機場被捕,今年3月被控上法庭,昨天認罪後被判刑。(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