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海麗 報道
懷孕女友執意墮胎,20歲青年不滿警方沒盡力幫忙勸阻女友,導致他失去孩子,過後他竟多次高樓抛物引警方調查,讓警方忙得團團轉,以此作出報複,昨天青年被判接受兩年緩刑監視,並須完成180個小時社區服務。
去年12月初,基裏瑪路加西雅彎第52座組屋連續一周發生高樓抛物案,肇禍者頻頻從高樓抛物,本報也連續兩天報道。
肇禍男子是20歲國民服役人員丹尼爾阿裏(Danial Ali bin Liaqat Ali),他被捕後共面對11項行爲魯莽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偷竊、盜用他人信用卡等控狀,早前認罪後法官判他接受兩年緩刑監視,期間晚上11時至早上6時不得外出,也須完成180個小時的社區服務。
被告在其組屋六次高樓抛物,抛下物件包括一個沙丁魚罐頭、三個玻璃杯、一個鎖頭和一張麻將桌。
其中五次,被告從16樓住家窗口抛物,第六次則從同座組屋13樓走廊幹案,犯案時間包括晚上和午夜。
案情揭露,去年11月,被告的19歲女友懷孕後決定墮胎,被告希望女友把孩子生下,于是與祖母一同去找女友家人討論,過後也報警,希望警方介入,幫忙勸阻女友與她的家人。
但女友最終選擇墮胎,被告因此懷恨在心,認爲警方沒提供充分援助和盡力勸阻女友。
去年12月7日晚上,有人從被告所住的組屋丟下一個鞋架,驚動警方到場調查。當時,被告提供情報給警方,透露之前發生過同類事件。
假裝湊熱鬧觀察警方
不過,被告當晚回家後萌生高樓抛物報複警方的念頭。在他看來,一旦發生高樓抛物,警方就得到場調查,而且發生次數越多,就得動用更多警力,如此一來警方就得“做工和無法閑著”,于是他決定“有樣學樣”。
當晚,他把罐頭和玻璃杯丟下樓後,也下樓湊熱鬧,觀察警方如何忙得團團轉。他也一度假裝好心,從地上撿起一個不是他丟的充電器,主動交給警方。
警方過後在該組屋裝置近20台電眼進行24小時監視,居民也組成監察團幫忙緝凶。經過連日偵查,警方確認原來“熱心居民”就是肇禍者。
代表律師代被告求情時說,被告因失去孩子而大受打擊,得知女友墮胎後廢寢忘食,因此遷怒于警方,做出非理性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