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海麗 報道
爲改善家人生活到本地當幫傭,女傭不幸遇上殘忍女雇主,吃不飽睡不好,還遭虐打,導致左眼全盲,右眼搶救後保住部分視力。
狠心雇主兩年多來還不發薪水,直至人力部介入才爲女傭討回血汗錢。
這名狠心的女雇主是王心璇(46歲),她事後被控蓄意傷人,但她否認有罪,案件經過審訊後,法官昨午判她罪名成立。
在審訊的過程中,主控官指被告慘無人道,對女傭造成無法治愈的身體和精神創傷,促法官判監三年和谕令被告賠償女傭8萬多元;被告則通過律師求情,希望罰款了事。法官最終判她坐牢20個月和賠償女傭3萬8540元。
不服所判
控辯雙方提上訴
控方和被告都不服所判,雙雙提出上訴。被告獲准以1萬元保釋外出,等候上訴。
根據控方的結案陳詞,虐傭事件于2013年9月至2015年5月發生,地點是被告位于義順和盛港的住家。
受害女傭丹丹梭來自緬甸,案發時27歲,她在2015年3月爲了賺錢改善家人的生活,放棄緬甸包裝工人的工作,到本地當幫傭,每月賺取430元。
女傭上門工作之初,被告還住在父母位于義順的住家,被告在2014年年尾搬去盛港新家,隔年年初把女傭接到新家。女傭表示,不管在義順或盛港,她不曾有過休息日,也不曾拿過一分錢薪水,她更被騙簽名,在不明究理的情況下更新了合約。
女傭每周約三天沒晚餐
夜晚鋪紗籠睡地上
女傭也說,在義順工作時,她勉強吃得飽,也有足夠睡眠,但搬到盛港後,生活每況愈下。她聲稱,自己每周約三天沒有晚餐吃,有時就連午餐也沒有。在義順,她有一張床褥和被單,但在盛港只能在地上鋪紗籠睡覺,夜裏經常冷醒,無法安睡,搞到全身疼痛。
女傭說,她上門工作四個月,被告便開始對她諸多挑剔,後來變本加厲,動手打人和扯頭發。她第一次被打,是因孩子的睡衣在雨天沒晾幹,被告之後每周打她兩三次,每次都打臉,更多時候打眼睛,甚至打到眼睛血管爆裂。
女傭說,她的視力本來完好無損,雙眼一再被攻擊後,視線從2014年初開始變模糊,但她擔心無法完成兩年合約必須賠償,始終不敢吭聲。
2015年5月17日,被告發現女傭因頭痛擅自拿藥油擦,搶過藥油就往女傭的左臉頰敲打三次,痛得女傭徹夜難眠。隔天,女傭趁被告出門時報警,警方上門調查,要送她入院驗傷,卻發現她連前方的路都看不清,需要人攙扶。
女傭驗傷後被證實左眼已瞎,右眼也嚴重受傷。院方爲她動了六次手術,右眼勉強保住,但也只能看清一定距離的事物,日後還可能患青光眼,視力會進一步受損。
被告在人力部介入後償還了薪水,她聲稱視女傭如女兒,待她如家人,有給她零用錢,沒發薪水則是因爲女傭要在約滿後才領薪。她也指女傭手腳慢,不會做家務事,經常打破東西,還推說女傭身上的淤傷是她自己撞傷或被竹竿擊中造成的。
被告否認打女傭,昨天在庭上聆訊時不斷在犯人欄裏抽泣。(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