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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至今年5月底 408未婚家長獲准申購或承租組屋

2021 年 3 月 12 日 李翊轩言

國家發展部長黃循財說,不論是買房還是租房要求,政府都會依據每名申請者的個人情況來評估,以了解他們的住房選項和家庭情況,看他們是否有親人從旁扶持。

自2014年起至今年5月底,共有28名未滿35歲的未婚家長獲准向政府提出二房式靈活組屋購房申請,另有380名未婚家長則成功向政府申請到租賃組屋。

國家發展部長兼財政部第二部長黃循財前天(7月8日)在國會以書面答複議員黃國光(義順集選區)的提問時透露上述數據。

黃循財說,政府從2014年到今年5月底,共收到未婚家長(35歲以下)提出的121份二房式靈活組屋購房申請要求及1014名未婚家長的承租租賃組屋要求。

他說,不論是買房還是租房要求,政府都會依據每名申請者的個人情況來評估,以了解他們的住房選項和家庭情況,看他們是否有親人從旁扶持。

除了那些成功獲准申請買房或租到租賃組屋的未婚家長,政府在評估後發現,其他的申請者可以與家人同住或有能力負擔其他種類的住房選項。

黃循財說,申請者提出買房申請後,建屋發展局會以電腦抽簽方式來決定這些人的買房順序。

政府也會繼續全面地評估每名未婚家長提出的要求,在必要時參考社工的反饋,爲未婚家長和他們的子女提供住房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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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娜(33歲,假名)並未向建屋局直接申購二房式靈活組屋,但卻是其中一名提出要求購買轉售組屋的未婚家長。

在本地,符合條件的35歲及以上單身者可在單身新加坡公民購屋計劃下購買轉售組屋。但安娜未滿35歲。

育有五歲兒子的安娜說,她從懷孕到兒子出世後的幾個月,都與家人同住因前屋主改裝,只剩下兩個睡房的五房式組屋。爲了要讓她和孩子住得舒適,弟弟必須當“廳長”,妹妹則搬去和父母睡。

她說,與家人同住時,她希望能在家務方面幫點忙,但她常常下班後已筋疲力盡。而且,她也不願意委屈弟妹,希望家人也能舒適地生活。安娜也覺得自己和父母管教孩子的方式不同,她不想爲此和父母産生摩擦。

所以,在孩子出世一個月後,向來習慣提前規劃人生的她就寫了一封電郵給政府闡述自己的情況,並提出希望購買轉售組屋的要求。建屋局人員看到電郵後聯系她,了解她的情況。她的購屋要求在幾個月後獲得批准。

現在,她和孩子住在父母家附近的三房式組屋。每周,她會回娘家好幾次,和家人的關系也變得更融洽。

她說,能自己擁屋很重要。如果繼續和家人同住一個屋檐下,就無法讓孩子和家人有舒適的環境。

如果購屋要求不被批准,安娜也做好了財務規劃,考慮購買小型私人公寓。因此她很開心最終能在符合某些條件的情況下,買到屬于自己的組屋。

除了未婚家長外,其他一些單親家長的面對住宿問題。飛躍社區服務主任淩展輝說,通常會找上他們的,應該都是情況比較窘迫的單親家長。

他說,會希望申請到自己的房子和租賃組屋的單親家長,一般上是在搬回去與家人同住後,相處不來。但就算安排他們到收容所居住,也不是長久之計,有些家庭還可能最後會流落街頭。

“如果情況很糟糕,一名家長帶著必須上學的孩子生活,那可想而知,沒有衛生和安全的居住環境勢必會影響孩子的成長。母親爲了照顧孩子不去找工作,長期下來也會産生其他問題,造成一種惡性循環。因此,單親家長提供孩子安定的住所是十分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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