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涉嫌在冠狀病毒阻斷措施開始實施隔天,到與他合租駕駛私召車的女子住家,與屋裏的六人共進晚餐,因抵觸冠病19(臨時措施)的管制令條文,昨天被控上庭。
根據衛生部的文告,一名38歲男子涉嫌在4月8日到一名叫黎寶茹的女子住家,並與她同住的五人聚餐。男子的行徑過後被揭發,他因此被控上庭。
被告蘇盛材,他面對的一項控狀指他在4月8日晚上7時至8時之間,到循環路第82A座組屋的一個單位,與黎寶茹一起用餐。
沒有代表律師的被告在庭上表示有意認罪,案展5月20日。
據了解,黎寶茹和被告是朋友關系,兩人合租一輛私召車輪班駕駛,被告相信是上門交車時用餐,被告聚餐後在自己面簿上載貼文,因而被揭發。
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規定,從4月7日至6月1日之間,禁止不住在同一屋檐下的人在家中聚會,就算是在自己家裏也不得舉行社交聚會,招待親朋戚友。
違例者面對最高1萬元罰款或監禁最長6個月,或兩者兼施。(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