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交易所監管公司(SGX Regco)和新加坡律師公會共同發布一套指南,爲代表挂牌公司向監管公司提交文件和申請的本地律師,提供建議和最佳方法。
這套指南涵蓋解讀挂牌條例、申請豁免,以及提交關于企業行動的股東通知書與文件等方面的咨詢。這套指南即日生效。監管公司將以指南的原則爲基礎,確定公司內部律師(挂牌條例視爲一名“執行人員”)已履行挂牌條例下的職責。若發現有失責,監管公司將下令挂牌公司終止委任該律師並改委代替者。
新交所監管公司首席執行官陳文仁說:“我們市場社群的每一個成員都扮演一個角色,確保市場良好治理和保護投資者利益。律師通過堅守關于企業融資活動的法律架構這麽做。這套指南提出我們對新加坡律師在提交申請和文件時的要求,並尋求確保律師的行爲符合法定、普通法與道德標准以及應履行的職責。”
新加坡律師公會會長維賈延德蘭(Gregory Vijayendran)說:“作爲新加坡金融服務業一個重要的利益相關者,公會歡迎這個與新交所監管公司合作發布這套指南的機會。這是我們的公司執業委員會(corporate practice committee)與新交所監管公司在多方面進行寶貴交流的結果。”
維賈延德蘭說:“這套指南將主動積極地協助我們的公司執業律師更有意識及警惕管制當局的關注重點,並提供實際方法管理這些專業期望。長遠看,這些最佳方法將提升和維持新加坡律師的專業服務在同業中的最佳水平。它將加強那些尋求爲新加坡投資社群的法律需求,提供傑出服務的律師事務所的聲譽。
“我們尤其歡迎新交所監管公司的新行政措施,要求在股東通知書提供處理交易的律師事務所的名字。這將促進更強的問責,並提供擁有感以及適度的表彰我們的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