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日訊)35歲兒子一年內五次對75歲老母親家暴,包括腳踢 、衣架打臉、食油潑頭等,母親決定報警,申請個人保護令及驅逐令。
據判詞顯示,申請人是名75歲的退休老婦,丈夫過世後,只留下她和當商品交易員的35歲獨子住在一間5房式組屋。
母親申訴,兒子在2019年1月8日至12月1日間,5次對她使用暴力,並向法官出示傷勢照片。
母親表示,她與兒子在2019年1月8日從馬爾代夫度假回國後,爲了小事爭吵,兒子從後頭踢她的雙腳,她事後逃出家門,到金文泰廣場的女廁,用手機拍下腳上淤青的照片。
怎料這只是開始,兒子之後用鐵衣架打中母親上唇,還用食用油和水潑在母親頭和身體上。
母親稱5次遭兒子以暴力對待。(檔案示意圖)
母親當時以爲兒子工作壓力大,多次給兒子機會改過。
不過兒子沒有收斂,他在2019年12月1日發現母親將他兒時的塑料玩具馬扔掉後,大發雷霆,頻往母親的臉揮拳,甚至要母親賠償他500元(1500令吉)。
母親爲息事甯人,彙了500元給兒子。可是兒子沒有消氣,反而傳了短訊辱罵母親,說她是家裏最髒最沒有價值的一塊屎,應該下地獄。
“你把我的東西丟掉前,應該先把你(母親)自己丟掉,笨蛋。”
母親見兒子把她當動物對待,最後忍無可忍,到警局報警。
母親對獨生子申請個人保護令及驅逐令,並得到法官的批准。
兒子上訴限搬令
母親表示,除了頭被潑油外,兒子也在地上潑油,目的是要讓她滑倒。
她也指兒子至少兩次在她身上潑水。
她爲了自身安全搬到一名兄弟家,之後到法庭申請個人保護令及驅逐令。
不過母親沒有要兒子立刻搬走,而是願意給他兩周至三周時間收拾衣物。
法官認爲母親是誠實的證人,最後批准母親的申請,並令兒子在兩周內必須搬走。
兒子不滿裁決,已提出上訴。
兒子指母親說謊
兒子指母親說謊,不承認五次家暴,質問爲何事發後不立即報警,兩人還一起出國。
兒子不承認對母親動粗,指這一切都是母親幻想出來的。
他表示,如果母親真的被打,爲何在2019年1月和3月,願意跟他一起出國。兒子也說,他曾丟掉母親的睡衣,母親爲了報複,幾個月後將他的玩具馬扔掉。
母親解釋,說她跟兒子出國,是想修複兩人之間的感情,加上屋子當時要進行家居改進計劃,因此在收拾家裏時,看見兒子的玩具馬老舊,才會將它扔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