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7日訊)男子指19歲少女是分手導火線,用螺絲起子攻擊對方導致少女毀容,犯案後男子畏罪潛逃近10年,去年回國自首後被判坐牢6個月。
《新明日報》報導,被告白國華(40歲,譯音)案發時28歲,面對一項用武器蓄意傷害,以及一項蓄意傷害的控狀。
案情顯示,被告在2008年9月11日淩晨1時45分在駁船碼頭與朋友喝酒。他早前打電話給當時只有18歲的前女友,但對方不接電話。被告知道前女友在駁船碼頭一帶酒吧當侍應生,于是上酒廊要前女友見他一面,否則就在酒廊裏鬧事。
前女友擔心被告會惹事,答應與他見面。
被告見到前女友後,堅持要送對方回家。前女友勉強同意,拉了兩名同事隨行,與被告一同搭德士回家。
被告在德士裏與前女友一名19歲同事起爭執,原因是前女友這名同事見被告虐待女友,因而說服後者與被告分手。
被告不滿前女友的同事搞破壞,要求德士在金文泰6道停車,並拿著15公分長的螺絲起子,指向前女友的肚子,要她下車與他談判。
被告也掌掴前女友。(檔案示意圖)
前女友的同事見狀,嘗試阻止被告,但最後不成功。被告將前女友和其同事拉下德士後,拿著螺絲起子沖向被害人,往對方的臉頰、背部以及身體攻擊。他也朝對方拳打腳踢,前女友也中招,被賞了巴掌。當時被告前女友打電話向母親救助,被告在與前女友母親對話後離開現場。
被告因涉及傷人案,在2010年7月9日被控上法庭,案展2011年4月28日讓被告認罪。可是被告沒有出庭,畏罪潛逃到泰國,直到去年8月20日才回國自首。
控方在陳詞時表示,螺絲起子是危險武器,可造成嚴重傷害,加上被告潛逃多年,因受重罰,求法官判被告坐牢至少6個月又兩周。
法官最後判被告坐牢6個月。
受害人因疤痕感自卑
受害者2處疤痕感到自卑,被告賠償5000多元(約1萬5000令吉)的鐳射治療和醫藥費。
受害者全身上下至少10處受傷,右眼周圍以及左手肘留下永久性疤痕。
她事後被送到國大醫院接受治療,全身上下至少10處受傷,較嚴重的是右眼底下部位以及左手肘的傷留下永久性疤痕。
她接受8次的治療後,因認爲費用太昂貴而沒有繼續。她坦承會因爲臉上的疤痕而感到自卑,與他人交談時,因對方會注意到疤痕而感到不自在。
被告已賠償被害人5660元(約1萬7000令吉)的鐳射治療和醫藥費。
求情稱厭倦逃亡生涯
被告的泰國女友今年1月爲他生下兒子,被告在求情時說,他厭倦逃亡生涯,希望可以回返泰國農場和妻兒團聚。
律師代被告求情時透露,被告畏罪潛逃到泰國,因厭倦當逃犯的日子,最後選擇回國自首。
律師指被告的泰國女友剛在今年1月生了一名兒子,被告因被逮捕而無法見證孩子出世,冠病疫情也導致他好幾個月無法與女友和兒子見面。被告希望能早點出獄,以慶祝兒子一歲生日。
被告打算與女友結婚,重新在泰國農場生活,希望法官判被告坐牢至4個月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