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日訊)91歲老雇主指女傭盜用提款卡,擅自提走8000元(約2萬4000令吉),女傭抗辯後被判罪成,原判監12個月,經無償律師協助上訴得直,無罪釋放。
《新明日報》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2017年1月至2月間。根據法庭文件,涉事女傭柏德拉(50歲)于2015年12月至2017年4月間,在前雇主楊忠祥(91歲,前警員)的家中工作。她稱男雇主楊忠祥爲“爺爺”、稱89歲女雇主爲“奶奶”,後者患有失智症。
柏德拉共面對10項控狀,指她在2017年1月13日至2月8日之間,偷走前雇主的兩張提款卡,提走共8000元現金,因此觸犯偷竊罪。她不認罪,案件在國家法院開審。
黃舒旺、莎紮娜、女傭柏德拉和也在此案中給予協助的律師阿裏芬沙。(受訪者提供)
根據新加坡國家法院法官的判詞,老雇主在2017年2月22日下午1時04分報警,最初稱5000元被盜提,之後到警局說是8000元。
柏德拉稱,獲得老雇主許可後才去提款,承認8次提出前雇主戶頭裏的8000元,過程也被電眼拍下。前雇主否認,稱從未將提款卡交給女傭,更不曾告知她密碼。他稱,提款卡一直都在自己的錢包裏,睡覺時都放在抽屜。
柏德拉指老雇主分別在2017年1月8日、15日觸摸她,還在2017年2月2日及5日企圖和她發生關系,因此才讓她去提錢。對此,前雇主否認這些指責。經審訊後,法官判柏德拉罪成,坐牢12個月。
事後,圖萊辛甘(EugeneThuraisingam)律師事務所的兩名律師黃舒旺和莎紮娜無償爲她提出上訴,成功說服上訴庭法官,女傭才于上前天上訴得直,當庭釋放。
老雇主被指撒謊
律師上訴時指出,老雇主報案時撒謊,口供中稱自己在當年2月2日收到銀行單據,驚訝遭人盜提,並到大華銀行分行通報此事。不過,銀行職員供證時指出,當時沒接到通報。
根據銀行記錄,老雇主的家屬發現有人“未經許可”提款後,才在當年2月21日向銀行舉報,律師指前雇主撒謊。
國家法院法官判詞顯示,律師指出,前雇主在1月8日來到女傭房間,問她是否已讓妻子吃藥,之後就摸女傭的手臂。女傭問他想怎樣,他說想摸她,說妻子失智了,只有他們兩人知道此事,若女傭答應就給她500元(約1500令吉)。
女傭後來答應,前雇主被指開始對她上下齊手,豈料他的妻子這時大喊,女傭才離開房間下樓。
當女雇主睡後,前雇主又被指來到她房內,將一張寫上他大華銀行戶頭提款密碼的紙放在她的桌上。
之後,同月15日晚上9時,前雇主被指再度來到她房間,想和她發生關系卻不舉。
女傭被指盜提雇主8000元。(檔案示意圖)
律師:上訴得直靠運氣
女傭柏德拉的代表律師黃舒旺受訪時說,上訴得直有一定的幸運因素。
他說,團隊最初並未掌握能證明女傭無辜的關鍵證據,也就是大華銀行職員的供詞中確定,銀行沒有記錄顯示雇主曾在2017年2月的第一個星期向銀行通報銀行卡被盜提一事。
“萬一法官沒有向控方提出,她希望聽取大華銀行職員的供詞的話,結果可能就會不一樣了。”
律師說,若當初少了這份運氣(大華銀行職員作供),本案可能變得不公正。
他也強調,情義之家(HOME)等非政府組織對客工的協助尤爲關鍵,希望日後仍能有更多這方面的支援。
異國監禁無收入
柏德拉的代表律師指出,雇主2017年2月報案,柏德拉因此受到調查、刑事審判和上訴,折磨持續長達3年多。
期間,柏德拉無法工作和賺取收入,也與家人分離,在異國他鄉監禁很長一段時間,對她來說,是一段很難想像又很痛苦的經曆。
律師向客工援助組織“情義之家”和柏德拉的朋友和支持者表達感謝,並指有許多女傭面臨著類似于柏德拉和帕蒂利亞尼的困境,呼籲大家向“情義之家”的司法救助基金捐款,以幫助更多女傭爭取正義。
黃舒旺受訪時說,他通過網絡連線上訴,柏德拉則在法庭內,雖無法第一時間看到她聞判的表情,但事後見到她時,她非常開心。
“柏德拉目前仍在新加坡,調查人員也正辦理手續歸還她的護照,讓她能早日回家。”
7大疑點上訴
老雇主在報案中撒謊。
控方未能解釋女傭如何能夠12次使用提款卡。
控方未能解釋女傭是如何知道老雇主的提款卡密碼。
控方未能說明爲何拖延三周才上報未經授權提款。
控方未能解釋未經授權提款是如何在4次繼續進行的。
律師指地方法官沒有發現控方的案件中有疑點。
女傭在上庭之前從未有機會完全的了解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