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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金店36萬金飾 匪車司機監3年鞭6下

2021 年 3 月 20 日 广西法治日报

(新加坡3日訊)發現老金店沒警報器,店主又是沒反抗能力的七旬阿伯,三劫匪共謀光天化日下打搶,一人闖金店掃走近12萬元(約36萬令吉)金飾,一人開車接應逃跑,一人再轉售金飾!

《新明日報》去年8月報道,一名戴著頭盔,身材高大的男子于8月14日下午4時許進入宏茂橋10道第574座組屋樓下的福昌玉器金莊搶劫。

劫金店36萬金飾 匪車司機監3年鞭6下

被告賈迪斯被押回案 發現場協助調查。

警方事後展開調查,並動員120名警員,在36小時內逮捕三名嫌犯,起獲被搶走的金飾。

這三名劫匪是賈迪斯(27 歲)、維拉馬尼(37歲)和沙拉韋德安(31歲)。案發時,賈迪斯和維拉馬尼都是私召車司機。昨午,維拉馬尼通過視訊承認一項搶劫罪。

案情顯示,去年8月13日晚上9時許,三名被告碰面,賈迪斯表示打算去搶劫一家金店,因爲這家店看上去很舊,應該不會安裝警報器,而兩名店主都年事已高,沒能力反抗。

按照計劃,被告和賈迪斯于隔天下午先後駕車到事發處附近的停車場碰頭,接著,賈迪斯換上一身黑衣和頭盔,帶著黑色行李袋步行到金店。

他抵達金店試圖拉下鐵閘門,但門卡住,賈迪斯于是對老店主喊道:“別動!別說話!”,然後躍過櫃台,老店主見狀,按下預先安裝的隱藏報警按鈕。賈迪斯則用鑰匙打開展示櫃,將金項鏈、手镯和吊墜等全掃進行李袋。

2名老店主期間還用馬來語求他說:“幫幫忙。不要拿這麽多珠寶,這只是一家小店”。

賈迪斯得手後朝第558座組屋跑去,再由被告接應逃走,他共劫走價值11萬9288元的金飾。

被告昨日求情說,來自單親家庭,母親生病,家中還有兩孩子要照顧,希望早日見到家人。

法官判他坐牢3年和鞭打6下。另外兩名被告的案件將于下周一(10日)展開審訊。

警方突擊住家連忙丟窗外

被告順手牽走3件金飾,警方突擊住家時,連忙丟窗外。

據案情,被告開車回家時,看到黑色行李袋的拉鏈沒關嚴,金飾在途中掉了出來,他于是偷 偷拿走其中三件金飾。警察于去年8月16日淩晨1時 30分突擊被告的住處時,被告立即將三金飾從窗口丟出去。

此外,沙拉韋德安想將金飾脫手,但買家得知金飾來路不明後決定不買,並將黑色行李袋藏在廢棄組屋單位內的廁所,金飾藏另一單位的馬桶水箱。

由于未能找到買家,沙拉韋德安于是指示被告開車到達哥打彎的廢棄組屋,他將黑色行李袋 藏在六樓單位的廁所內,並將另裝有金飾的塑料袋放置在另一單位的馬桶水箱內,用黑色膠帶固定。

劫匪在公衆面前明目張膽幹案

庭上播放賈迪斯幹案畫面,年邁瘦弱的店主受到驚嚇,一度躲到櫃台下,還有兩三名路人經過,甚至有路人轉回來查看,但賈迪斯並不在意。

控方指,劫匪不僅光天化日之下打搶,還在公衆面前明目張膽的進行,引起公衆恐慌,可見多麽囂張。

控方認爲,作爲協助逃跑的司機,被告是關鍵人物,若少了他,賈迪斯不可能這麽快逃離現場,使得追蹤工作更加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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