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7日訊)菲傭跟獅城男友聯手當阿窿,在烏節路一帶的商場向至少19名女傭非法放貸,利息高達20%。法官判男被告坐牢24個月又6周,並罰款24萬元(約73萬令吉)。
《新明日報、去年報導,菲傭雪莉(45歲)自2017年7月開始助男友陳文德(61歲)管理非法放貸生意,並時常陪同男友到烏節路一帶的商場向菲傭放貸或收債,也幫忙“把風”。
兩人每次放貸500元(約1500令吉),每月收取高達20%的利息,最終被警方揭發並逮捕。雪莉去年被判坐牢8周,罰款6萬元(約18萬令吉)。男友陳文德昨日也認罪,他共抵觸18項放貸人法令。
被告和女友在烏節路一帶的商場向其他女傭放高利貸。(檔案照)
案情顯示,被告陳文德在2017年7月從一名菲律賓籍友人接手生意,由于還有6、7名女傭還未還債,他支付友人2000元(約6000令吉),隨後向更多菲律賓女傭放貸,並在放貸時要求對方提供護照、准證和個人資料的複印件。
被告在沒有任何合法執照下,分別在兩年內向至少19名女傭放貸,收取高額利息。
被告每次放貸時會先扣除100元(約300令吉)作爲抵押,若對方不能一次還清債務,每月會收取20%利息,直到對方能一次性還清。被告用該方式每月獲利近1500元(約4500令吉)。
控方指,新加坡對大耳窿行爲處以零容忍態度,被告是該案的主謀,門挑低收入的女傭下手,共放貸8400元(約25萬6000令吉)。
男被告坐牢24個月又6周
被告的代表律師求情時說,被告需照顧患脊椎病的母親,女友負責尋找“客戶”,但當被告接手該生意時,本就有一些潛在客戶,被告每月獲利並不多,也沒宣傳生意。
法官下判時指出,被告通過非法放貸每月獲得穩定收入,法庭必須嚴懲這種行爲,最終判被告坐牢24個月又6周,並罰款24萬元(約73萬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