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日訊)好友前妻被打,小販爲助他嚇唬敵對的私會黨,竟花1400元(約4200令吉)到柔佛新山買手槍和8子彈,結果惹禍上身。
《新明日報》報導,被告是26歲的伊克蘭,今早承認一項抵觸軍火法令控狀。
案情顯示,被告與一名叫阿米魯(26歲)的男子是好友,2人在2012年一同在工藝教育學院上課,也在丹戎巴葛聯隊少年隊(Under-18)踢足球。
赴新山買槍爲友出頭 獅城小販認持軍火罪
2019年1月,阿米魯的前妻向他申訴,她在一家酒廊外,遭一名叫“法裏斯”的男子扯頭發、臉被踹,“法裏斯”當時也高喊私會黨的口號。
阿米魯與被告是好友關系,也是被告在私會黨裏的手下。阿米魯將前妻被打的事告知被告,問被告要如何找“法裏斯”算賬。
被告當時想替阿米魯出頭,但礙于他有年幼的女兒要照顧,因此不想跟敵對私會黨打架。
被告于是在2019年2月,獨自到新山商場的一間文身店,托一名叫“JB男孩”的人幫忙買一把槍。
“JB男孩”當時開價900元(約2700令吉),被告過了幾天後,將錢交給對方;“JB男孩”不久後告知被告, 說被告訂購的左輪手槍款式缺貨,叫被告多補500元(約1500令吉),購買一支更好看的手槍。
被告之後答應,最後從“JB男孩”那裏,購得一把Shooters Sea Hawk手槍。
被告也給了“JB男孩”和後者2名朋友1300元(約3900令吉)當酬勞。
被告將手槍私運至新加坡,並在阿米魯面前亮出手槍,要阿米魯拿著手槍爲前妻出頭。
被告今早認罪,案件今午下判,阿米魯也因知情不報惹上麻煩,案件還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