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媽媽們認爲,如果小朋友出現不舒服,馬上就能讓醫生看看是最好的。但是,不管在那個國家,醫療資源總是不夠用的,並且就醫過程總是要付出成本。
對兒童來說,絕大多數的疾病都是自愈性的疾病,不需要過多醫療幹預,兒科醫生基本上做的是安慰家屬的角色。所以,家長們也需要學習健康護理的正確理念,把握看病的時機,避免不必要的焦慮。那麽,什麽時候需要帶寶寶看醫生呢?
1. 精神情緒異常
- 和平時相比,孩子精神很不好,尤其是當腋下體溫未超過 38.5 ℃ 時卻一直精神萎靡。如果體溫減退,小家夥又生龍活虎了,則可以繼續觀察。
- 連續哭鬧時間和平時相比多得多,或者有規律地一陣陣劇烈哭吵超過半小時。
- 大一些的小朋友有可能會自己告訴你「媽媽,我要看醫生」,這時候就可以找醫生看看了。
2. 發熱、嘔吐或腹瀉
- 不滿 6 個月的嬰兒體溫(腋溫)超過 38 ℃ 時。
- 發熱已超過 72 小時。
- 雖然孩子精神好,無發熱,但是持續腹瀉超過 1 周。
- 腹瀉的同時伴有發熱。
- 有嘔吐現象,禁食 3~4 小時,觀察 6 小時還沒有明顯緩解的。
3. 其他身體異常
- 孩子口腔幹燥,哭時眼淚少,排尿很少。
- 孩子說身體某個部位疼痛,並且已經影響孩子吃飯、睡覺、遊戲。
- 出現皮膚明顯並且數量逐漸增多的出血點或淤斑;或者尿液夜色像醬油顔色,大便可見血液。
- 嘴唇、舌頭或手指出現發紫。
- 呼吸困難,或在寶寶相對安靜狀態下數每分鍾呼吸的次數異常:兩個月以下嬰兒呼吸 ≥ 60 次 / 分鍾、2~12 個月嬰兒呼吸 ≥ 50 次 / 分鍾、1~5 歲小兒呼吸 ≥ 40 次 / 分鍾。
- 孩子抽搐。
所有的指標裏,精神狀態是否良好是非常重要又最直觀的評判標准。
出現以上這些情況,不一定說明孩子病得很嚴重,但是會給孩子造成明顯不適,需要尋求醫生的幫助,做進一步的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