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首起電動踏板車奪命案下判!22歲青年騎行電動踏板車撞死65歲腳踏車女騎士,被判坐牢12周。
《新明日報》之前報道,事件于2019年9月21日晚上約10時23分,發生在勿洛北3街第539座組屋附近的腳車道上。
被告洪啓文以至少26公裏至28公裏的時速騎行電動踏板車,結果撞上腳踏車騎士王美英(65歲),她傷重昏迷,在醫院掙紮五天後去世。
法官指懲罰和阻嚇(retribution and deterrence)大過于改造原則,拒絕被告要求控方准備緩刑監視報告的申請。
法官指被告知道電動踏板車不合規格,還在腳踏車道上高速駕駛,導致嚴重後果,最後判青年坐牢12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