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句“你的徽章在哪裏?你用什麽身份命令我?”大嗆安全距離大使,在本地一炮而紅的前女海軍軍官潘秋玉(譯音,53歲),今天獲准以8000新元保釋在外。
國家法院法官在批准潘秋玉的保釋時,還特地提醒她,保釋期間必須遵守“每個人都在遵守”的冠病條例,否則將重新逮捕她。
四度強調自己曾是海軍軍官
綜合本地媒體報道,案件今早過堂時,潘秋玉直指調查人員兩周前上門時,沒先核實她的身份就開始調查,之後立即拿出拘捕令將她逮捕,犯下“程序上的錯誤”。
她要求控方必須撤銷對她的提控,不該繼續“造成大家的不便”。
隨後,她四度強調自己曾是海軍軍官,專業地位國內外有目共睹,六度要求控方撤銷控狀。
“我有極強的專業地位,不僅在新加坡,更享譽全球……而且我在海軍服務12年,是新加坡第一位海軍女指揮官(commanding officer),也是對國家有貢獻的先驅人物,你們真的應該撤銷控狀。”
控辯一番攻防後,由于潘秋玉將面對更多的罪名,無法以個人名義擔保,法官要求她必須想辦法找人替她保釋,並最終裁定她以8000新元保釋在外。
潘秋玉則辯說,自己親人年老重病、朋友都在海外,難以找人替她保釋,最後還向法官擲出驚天一問:
“你能解釋冠病條例是什麽嗎?”
法官好聲好氣地回說:
“就是大家都在遵守的冠病條例,出門在外必須戴上口罩。”
事件經過
蟻粉肯定對這位“徽章嫂”不陌生,本地報章都稱她爲“無罩嫂”。過去幾個星期,她的照片隔三岔五就會出現在各大社交媒體網站上,引發熱議。
5月15日,面簿上出現了一個拍到潘秋玉在濱海灣金沙商場地下一層土司工坊外不戴口罩的視頻。只見她不理睬安全距離大使的勸說,還跳針式地反嗆對方沒戴證件,也無權命令她。
“你的徽章在哪裏?你用什麽身份命令我?”。
“徽章嫂”就這樣爆紅,也招來民衆的怒火。
一些網民隨後對她起底,發現她曾是一名海軍高級軍官,也擔任過軍艦艦長,並稱她自去年12月起,就多次沒戴口罩進出各大商場,隨即還公布了照片和視頻爲證。
5月24日,潘秋玉因在去年5月8日在紐頓熟食中心內不戴口罩,被控上庭。
潘秋玉當時不認罪。由于考慮對她采取進一步行動,法官批准控方將案件展期。
當天,潘秋玉首度面對媒體鏡頭,卻依舊不改不戴口罩的惡行。
面審前,她在法院外不戴好口罩,上到犯人欄還企圖伸手脫下口罩,被法官立刻喝止。離開法院後,她走沒多遠就脫下口罩,並對攝影鏡頭微笑致意。
5月25日,當局認爲潘秋玉行爲危害公共衛生而將其逮捕,並以視訊方式提控她。
控狀由早前的一項觸犯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罪名,加至一項觸犯傳染病法令及六項觸犯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罪名。
觸犯傳染病法令:
- 去年6月28日從英國返新後,無視14天居家通知,離開金沙酒店房間,在酒店設施內四處趴趴走。
觸犯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
- 在紐頓熟食中心(去年5月8日)、金沙酒店(去年6月28日)、克拉碼頭中央廣場(去年12月2日)、濱海灣金沙商場(5月15日)、百勝樓(5月18日),以及國家法院大樓外(5月24日)不戴口罩。
潘秋玉辯護時表示,自己去年6月從蘇格蘭旅行回國後,對本地必須戴口罩的條例不熟悉,直到今年5月15日警方人員告知後才知曉。除此,她也怪戴口罩行爲“不正常”,讓她時常忘記。
“我也沒有看到有任何號召要公民戴上口罩的推廣活動。”
案件擇定下周二(6月15日)過堂。
且看這位“徽章嫂”在保釋期間會不會循規蹈矩,還是會故技重施,爲自己不戴口罩的行爲推脫搪塞各種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