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7年前涉酒駕被定罪,藝人包勳評再犯,今早認罪後,被判坐牢5周、罰款6000元,吊銷駕照5年。
《新明日報》之前報道,前新傳媒藝人包勳評因再次涉酒駕,今年4月被控上法庭。
根據控狀,去年9月17日晚上11時20分左右,包勳評開著貨車從爪哇路(Java Road)駛往尼诰大道(Nicoll Highway)的方向時,被測出每呼出100毫升氣體中含49微克酒精,超出法定35微克酒精含量,觸犯公路交通法令第67(1)(b)節條文。
控方表示,包勳評有案底,促請法官判他坐牢5周、罰款6000元,吊銷駕照5年。法官同意控方所言,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