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孕妻和女兒藏屍9天,被判死刑的前房屋經紀昨早上訴,稱案發時有重郁症,罪責應有所減輕,希望改判誤殺罪成就好。不過控方對被告病情提出質疑,指若被告有重郁症,爲何還能正常上班。
《新明日報》之前報導,被告張錦興(46歲)涉于2017年1月20日,在兀蘭52通道第619座組屋6樓住家,謀殺懷孕6個月的妻子锺佩珊(家庭主婦,39歲)及4歲女兒張梓甯。藏屍9天後,案件在大年初一被揭發。
經9天審訊後,法官于去年11月判被告死刑。被告對裁決不滿,向五司庭提出上訴。
被告張錦興。(檔案照)
死者锺佩珊及女兒張芷甯。(檔案照)
被告代表律師指出,他被妻子辱罵後失去自制能力,殺了妻女後伴屍9天,被告還嘗試自殺,這種種行爲都是不正常的,顯示被告案發時患有重郁症,因此罪責應有所減輕。
律師認爲被告不應以謀殺罪名被定罪,求五司改判他誤殺罪名成立就好。
不過控方指出,被告的病狀都是他自爆的,而且有重郁症的人無法正常生活,但被告能上班,而且工作態度積極,不像是患有重郁症的行爲。
五司表示需要時間斟酌,案件擇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