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簽署持久授權書,卻掀子孫內讧,遭兩孩子指他心智不健全,並且是受面臨破産的大哥影響,入禀法庭申請取消授權書。
根據《新明日報》報道,起訴人是老翁的兩名孩子,答辯人則是老翁的兩個孫子女,也是被授權人(Donee)。答辯人的父親是起訴人的大哥,但他並未被列爲答辯人之一。
判詞揭露,老翁在去年2月分別在新加坡和英國簽署兩份持久授權書(Lasting Power of Attorney,簡稱LPA),訴方在英國也針對授權書發起投訴,但經調查後,英國當局認爲老翁是在心智穩定的情況下簽署了授權書。這次的申請同樣因針對授權書而展開爭辯。
訴辯雙方找來了三名醫生,而法官考慮到只有答辯方的何姓醫生專門就老翁是否具有足夠心智簽署授權書訪談了對方,所以較傾向于何醫生的說法,加上證明書簽發人(certificate issuer)的說辭,法官認爲訴方並未證明老翁是在失去心智的情況下簽署了授權書。
針對老翁是否受大兒子影響而簽署授權書,訴方稱他們過去10年照料老翁的事務,答辯方和大哥則“極大”參與了老翁的人生,大哥當時還陷入經濟困境,面臨破産。訴方也指大哥掌控老翁的銀行賬戶,而且還一直過問家族信托,並且有意終止信托,還叫老翁找律師調查信托一事。此外,訴方指大哥在2019年12月和去年1月,刻意疏離老翁和孩子。
法官評估證據後表示,理想和現實有差距,理想情況下,包括執行授權書等方方面面一定毫無破綻,但現實是,很少東西是完美的,也會有缺點。不過這些缺陷不一定代表不法行爲,甚至要撤銷授權書,所以訴方認爲答辯方疑似做出的不法行爲,或將來可能出現的不法行爲,不能當做不法行爲已發生,而答辯方父親的目的不代表答辯方也有相同目的。有鑒于此,法官最後駁回訴方的申請。
孩子沒交代財務狀況 惹老翁不滿
老翁律師指孩子沒交代財務狀況,才引起老翁不滿。訴方說,他們一直參與老翁的人生以及他的財務等事宜,理應由他們擔任被授權人,而不是答辯方。不過,老翁律師的證據是,訴方並未提供老翁所需的財務資料,後者因此不滿,法官也認爲,這或許也是老翁找答辯方父子幫忙的理由。
另外,答辯方父子曾建議將第二起訴人的兒子指定爲被授權人,但建議卻遭起訴人反對。這在法官看來,並不像是要占老翁的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