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戀惹禍!42歲男子癡迷20歲酒吧女,不滿對方陪其他男人過七夕而找上門,爲見對方一面,竟放火燒公寓走廊雜物“逼”對方現身。
根據《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42歲的張新豪(譯音),案發時無業。他面對三項惡作劇縱火和一項擅闖的控狀,控方以其中三項提控,余項將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他認罪後被判坐牢18個月。
這起事件發生在小印度一帶的城市雅居(City Square Residences)。
根據案情,被告于2019年7月認識了一名20歲的中國籍女子“可兒”,被告向她告白,並將她視爲自己的女友,盡管可兒並沒有承認這一點。2019年8月6日晚上,被告打電話約可兒一起度過七夕,卻被拒絕。隔日午夜12時,被告前往可兒工作的酒吧找她,兩人喝酒至淩晨3時,被告因可兒計劃跟其他人度過七夕而感到不開心。當被告試圖和她說話時,可兒繼續在酒吧裏招待其他顧客。被告與可兒發生爭執後離開了酒吧。
不久後可兒也離開了酒吧回到上述公寓,被告給可兒打了幾次電話問她的下落並確定她已經回家了,搭私召車前往可兒的住所。被告出示一張看起來像該公寓的居民卡,進入後他在公寓內徘徊,于淩晨4時07分至43分之間,發短信給可兒要求她下樓,指自己在遊泳池等她,不過可兒沒有回複。
由于可兒一直未現身,惹惱了被告,他打電話給可兒稱會讓她不能再工作、工作准證將受到影響,無法在新加坡逗留。可兒隨之挂斷電話。
被告不確定可兒住在哪個樓層和單位,便決定放火觸發煙霧探測器和火災警報,當居民疏散,他就能看到可兒出現。
完整報道,請翻閱2021年11月12日的《新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