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人指責答辯人無理終止租約和扣留她至少40萬元的財物,必須做出賠償,具體賠償金額則交由法院定奪。根據答辯書,起訴人曾多次做出古怪行爲,包括稱房內有許多蜘蛛咬傷她,晚上也堅持要打開單位大門“通風”,不顧其他住戶的安全。
一名來自台灣的女子原本租住公寓套間一年,但她稱房東在她租約到期兩個月前,就無故把她逐出單位,不讓她入屋取走個人物品,她因此入禀高庭起訴房東無理終止租約,以及扣留她總值至少40萬元的財物,包括逾70件首飾,名牌包和手表等。
辯方否認女租戶的指控,並指她自行提前搬走,房內並未留下任何貴重物品。代表答辯人的郭茂華律師與蔡宜穎律師(李及李律師事務所)在開庭陳詞中表示,房東出租給這樣一個不尋常、麻煩且不誠實的房客,他和家人才是真正受害且無辜的一方。
這起民事訴訟本月3日在高庭開審。起訴人是來自台灣的許雪慧(55歲),被起訴的一方有四名答辯人,包括馬來西亞籍房東馮勇貴,以及代爲處理租房事宜的女兒馮秋雀。馮勇貴已于2020年過世,訴方于是將他的遺産執行人,即其妻子和兒子也列爲答辯人。
根據訴方的開庭陳詞,起訴人在2018年7月18日以月租2300元租下四美的萬豪登(My Manhattan)公寓套間,租約爲期一年。
該公寓單位屬于雙鑰匙單位,即一個單位內分隔成兩個子單位,有共用的走道和大門。起訴人租下其中一個套間,馮秋雀和女兒住在另一個房間。馮勇貴從2017年起因健康問題留在馬來西亞,但他清楚了解租房事宜和雙方之間的糾紛。
起訴人聲稱,馮秋雀曾多次指她偷鞋,也誣賴她拖欠房租。
2019年5月22日,起訴人發現門鎖被換無法入屋,她後來在保安亭碰見馮秋雀與三名警察。馮秋雀當時出示一張小額賠償庭發出的文件,指她拖欠兩個月房租,租約已被終止,須交出通行卡和鑰匙等,同時不准她入屋取回財物。
起訴人稱,爲了取回留在套間內的財物,她隔天特意轉賬4600元(即被指拖欠的房租)給馮秋雀,但馮秋雀遲遲未交還她的財物。患有心髒疾病的起訴人也指,此事讓她倍感壓力,導致健康惡化,事發兩天後她入院接受治療。
起訴人指責答辯人無理終止租約和扣留她至少40萬元的財物,必須做出賠償,具體賠償金額則交由法院定奪。
根據索賠書,起訴人聲稱所損失的財物包括護照、超過70件首飾、兩個名牌包和三支名表等。
不過,根據答辯書,馮秋雀全盤否認起訴人的指控,並指後者曾多次做出古怪行爲,包括稱房內有許多蜘蛛咬傷她,也稱單位內有厚重的油漆味會危害她的健康,就連晚上也堅持要打開單位大門“通風”,不顧其他住戶的安全。
馮秋雀也指,起訴人多次無故喊叫和自言自語,也曾對她動粗,還揚言要炸毀該單位。
馮秋雀在2019年5月22日目擊起訴人提著行李袋離開,但直到隔天套間傳出惡臭,她才發現起訴人早已搬走,房內只留下發酸的食物、一雙拖鞋和濕布。
馮秋雀稱,起訴人拖欠房租提前搬走,並未留下任何貴重物品。但訴方律師詹德蘭(A. Rajandran)對此在開庭陳詞中回應,答辯人是在編造故事來逃避責任。
案件續審中。(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