獅城男稱與4名友人共車到大馬遊玩,經新山關卡被大馬官員檢查護照後順利出關,豈料回國時獅城男才發現護照無蓋章,被扣留7天與罰款。
獅城男與父母不願姓名見報,他的父親向新加坡《新明日報》繪述,兒子與四名男性友人結伴,他們年齡介于25歲至27歲,于本月7日上午約11時,開車從兀蘭關卡進新山,駛入通關櫃台時,經移民官員檢查護照後出關,到吉隆坡與新山遊玩五天。
獅城男的父親指出,其中一名獅城友人在吉隆坡搭乘飛機回新加坡,無遇到任何通關問題。
“剩余四人于本月11日約下午4時,抵達新山關卡,准備出境回來新加坡時,被櫃台官員攔下,指四人無入境記錄,護照無蓋章。”
這位家長指出,當下兒子與友人們被告知將被扣留在關卡時,已嚇壞了,不知如何是好,兒子通過電話通知他求助。
“我馬上致電新加坡駐新山總領事館求救,並終在13日,見到兒子一面,當看到兒子被扣上手铐時,我很難過。”
據他了解,雖然是四人返回新加坡,但因有一人是大馬人,對方被允許回到新山住家,並在16日到關卡做筆錄。他指與兒子一起被扣留的另兩人是外國人,也是本地永久居民,三人被扣留七天後,每人被罰3000令吉(約930新元),于本月17日才得以出關回家。
被扣留的獅城男獲悉,他的護照有被蓋章,注明曾被罰款3000令吉。(受訪者提供)
3人在大馬移民法令的非法逗留條文下被罰款。
被扣留男子出示罰單顯示,他與另兩名友人是在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第6(1)(c)條文(非法逗留)下,每人被罰款3000令吉,罪名是無有效的通行證/許可證入境。男子也說,他的大馬籍友人則沒被罰款。
他與友人對于此經曆感到不滿,就連看管他們的執法官員都稱,他們因“小事”而被關在扣留室,感到費解。
“當初我們被扣留前,已經向官員解釋過,當我們入境新山關卡,從關卡人員接過護照時,沒有查看護照是否有蓋章。”
兒被扣留如坐牢
旅程變夢魇,獅城男在扣留室留下男兒淚,每人只有單薄的被單入眠。被扣留的獅城男透露,扣留室環境猶如監獄般簡陋,空間小過籃球場的3分之一,吃喝拉撒睡都在扣留室內,每人只有一個單薄的被單,晚上很冷。
“我在首天很累,因大家在辦公室被扣留了6小時,隨後被帶到樓上的扣留室內。除了我們3人之外,還有另兩名印尼籍非法移民。”他回憶,扣留室角落只有隔著板子的“廁所”,一個蹲式馬桶與水桶,他們每天沖涼一次,打開水龍頭將水桶裝滿後,用杯子充作水瓢沖涼。
首兩天裏,他指沒分發到洗漱用品,第三天才分發到牙刷與牙膏,且是友人通過領事館求助才有。他稱扣留室的夥食難以下咽,例如雞肉硬得如橡膠,米飯也很硬。“睡在硬地上,我們只可以勉強入眠,我在第二晚終忍不住哭泣。”
母親不堪兒子受委屈,如同“坐牢”,受訪一度難過流淚。
獅城男家長指出,據兒子說,三人被扣留前,有官員詢問他們:“你們有錢嗎?”,三人皆說沒有。
“官員指如有錢,可用來買食物,但兒子與友人們被當局扣留,不解如何可買到食物?”
當他獲知兒子本月17日可付罰款後獲釋,當天上午11時與另一名兒子友人的家長,駕車到新山關卡,才知曉兒子與3名友人被釋放後,搭乘公共巴士回到兀蘭關卡。
一同受訪的母親終忍不住淚水,想到兒子的經曆如同“坐牢”,難過流淚。父親不解,爲何當局扣留兒子等人這麽久,將向新國外交部反映此事。
被扣留男子的父親,出示當時他從兀蘭關卡出發,准備越堤接載兒子所拍下的視頻開端。
另四人持外國護照入境大馬,因沒蓋章被罰款,被令留在當地接受調查,最長14天。
馬華全國公共服務投訴局副主任蔡建文受訪指出,當局在過去兩周接獲了三起投訴,共有4名外國人在午夜或淩晨時段,從新加坡入境柔佛州時,疑一時不察,僅掃描一處即通卡後驅車進入大馬,卻在離境時被發現入境時護照上沒蓋章,接受最長爲期兩周的調查。
蔡建文向該報說,這四名從是獅城入境新山者,是外國人,也是新加坡永久居民。
他指上述案例並非首次,相信未來可能還將會發生。他已向移民局官員了解情況,對方指出,外國公民入境大馬時,護照上必須蓋章,若當時櫃台無執勤人員,他們可到移民局辦公室蓋章。
他也補充道,隨著新馬進一步開放,往返兩國的民衆越來越多,該事件也給通關者敲響警鍾,大家通關時要多加留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