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婦到組屋後方的草坪澆花,回家時摔入溝渠內受傷,她指荷蘭—武吉班讓市鎮會疏忽未將溝渠蓋上,向市鎮會索賠超過6萬元,但被判敗訴。
這起案件的起訴人是曾瑞玉。意外發生在2021年2月8日早上8時30分左右,地點是武吉班讓萬吉路第276座組屋。
根據曾瑞玉的說法,組屋底層和草坪間隔著一條溝渠,她當天早上提水下樓到草坪澆花,轉身准備回家時跌入沒有溝渠蓋的溝渠內,導致臉部和腳部受傷,包括左腳韌帶嚴重斷裂和右手中指骨折移位。
國家法院法官發表書面裁決時指出,老婦事發前曾跨過溝渠到草坪澆花,她是在第二次跨過同一個溝渠時才發生意外,因此她顯然清楚溝渠當時沒溝蓋,也知道可能會受傷,卻決定跨出那一步。
法官對此認爲,任何人掉入溝渠而蒙受重傷的幾率低,而且市鎮會有充分的理由沒蓋上溝蓋,這與市鎮會通常采用的做法一致,因此市鎮會沒有違背謹慎責任(duty of care)。
她認爲,這起意外是因荷蘭—武吉班讓市鎮會的疏忽所致,市鎮會不但沒有確保公共區域的安全,也沒有確保溝渠都蓋上溝蓋,或放置告示提醒居民。
市鎮會則指出,爲了方便清理溝渠,以及檢查是否有蚊蟲滋生,才會移走部分溝蓋,這是遵循國家環境局的指導原則,而這起事件是過去20年來唯一發生的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