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佩玲 報道
爲追討投資加拿大原油所蒙受的損失,1000多名投資者通過一家空殼公司發起官司,起訴推銷投資計劃的新加坡籍商人,但被判敗訴。
高庭法官認爲,此投資項目並非騙局,商人也沒有誤導投資者,或謊稱這是包賺不賠的投資。
新加坡注冊公司POA Recovery代表來自新加坡、馬來西亞、香港與澳門的1102名投資者發起訴訟,起訴商人丘國成欺騙與誤導他們參與一項加拿大原油投資項目,向他追討投資損失。
POA Recovery是一家實繳資本僅1元的空殼公司,丘國成名下的兩家公司Capital Asia Group與Capital Asia Group Oil Management也被列爲本案的答辯人。
根據昨天發出的高庭判詞,2012年至2015年,超過4000名投資者參與一個向加拿大公司Proven Oil Asia購買原油的投資計劃,總投資金額超過1億8000萬元。
丘國成的公司是此投資項目的指定營銷代理商,丘國成自己也有份投資。
計劃最初推出時,投資者順利在每個季度取得3%的投資回報。不過,隨著全球原油價格在2015年開始顯著下滑,加拿大公司陷入財務困境,無法支付投資利潤或退還本金。
判詞沒有揭露投資者所蒙受的具體損失。
訴方聲稱,投資者是被丘國成的公司所做的虛假陳述誤導,例如以爲投資一定會回本和有利潤可賺,才簽下投資協議,結果所謂的投資計劃竟是一場“龐氏騙局”。而且,丘國成的公司還從中“秘密”抽傭。
不過,高庭法官朱漢德指出,丘國成的公司在進行培訓時,清楚指示公司的銷售代理不可以向投資者保證投資一定能回本,銷售代理抽傭也是合理且合法的商業安排。
法官認爲,綜合各方證據,這項原油項目並非騙局,而是一個失敗的投資計劃。
另外,丘國成也把另外兩名參與投資計劃的男子列爲本案第三方,指責兩人在收複投資款項的過程中不當管理資金。兩名男子甚至慫恿其他投資者通過空殼公司,發起這次的訴訟來追討損失。
法官指出,其實POA Recovery並不具備代表投資者發起索償官司的合法立場。他也同意,若不是兩名男子不當處理資金的行爲,衆投資者應該可以拿回更多投資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