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說,抄襲學術文章的錯誤不算輕微,但鄭潔琪很快就向導師承認錯誤,之後也沒在專業考試中作弊或做出其他不誠實的行爲,因此鄭潔琪的情況有別于11名准律師在2020年律師專業考試中作弊的事件。在大法官看來,鄭潔琪已從她的錯誤中學習,現在的她是符合資格當律師的。
至于劉雙娜,大法官指出,任何執業律師都必須秉持誠信,但偷竊行爲確實反映了品格上的缺陷;不過,關鍵是劉雙娜已改過自新,之後也沒再誤入歧途。大法官說:“每個人都會犯錯,問題在于一個人是否有能力從錯誤中學習。”
大法官在庭上解釋,鄭潔琪和劉雙娜犯下的錯誤不算是公開信息,但她們都選擇在申請律師執業資格的過程中,主動坦白道出實情。大法官鼓勵兩人放眼未來,別讓過去的錯誤成爲職業生涯中的陰影。
兩名准律師在申請執業資格時主動認錯,承認過去曾犯下抄襲學術文章和偷竊的行爲,大法官梅達順念在兩人都已從錯誤中學習和改過自新,批准兩人正式開始執業,並且鼓勵她們別讓過去的錯誤成爲律師生涯的陰影。
大法官在庭上解釋,鄭潔琪和劉雙娜犯下的錯誤不算是公開信息,但她們都選擇在申請律師執業資格的過程中,主動坦白道出實情。
大法官最後鼓勵兩人放眼未來,別讓過去的錯誤成爲職業生涯中的陰影。鄭潔琪與劉雙娜也在庭上披上律師袍,正式宣誓成爲執業律師。
在星期四(3月9日)下午的聆訊上,總檢察署、新加坡律師公會,以及新加坡法律教育學院的代表律師都表明不反對讓鄭潔琪與劉雙娜取得執業資格。大法官也同意批准兩人成爲執業律師。
大法官:每個人都會犯錯重點在于是否從中學習
在11名准律師在專業考試作弊的事件中,有五人被高庭谕令在未來九個月至五年內不得申請當律師;其余六人也已撤銷執業申請,但法庭沒有定下他們不可申請執業的期限,不過這六人承諾,倘若日後重新申請當律師,他們一定會深思熟慮,以及先咨詢總檢察長、新加坡律師公會和新加坡法律教育學院。(部分人名譯音)
獲得執業資格的兩名律師,是畢業自新加坡管理大學法學院的鄭潔琪和劉雙娜,兩人原定分別參加去年8月與11月舉行的執業律師宣誓儀式。在提交執業申請的過程中,她們都主動向相關單位承認自己過去犯下的不誠實錯誤,總檢察署于是要求將她們的申請延期。
鄭潔琪在申請文件中承認,她在大學二年級的時候,曾在一篇論文中抄襲其他學術文章,結果被導師發現;劉雙娜則曾在2016年試圖順手牽羊,在一家美容産品專賣店偷走一個她認爲價格昂貴的眼影盤,離開前被保安人員逮住,之後被警方嚴厲警告。劉雙娜也主動承認曾經在2017年至2018年之間,與一群朋友上夜店時被警方逮捕,之後調查顯示劉雙娜當時沒有吸毒或擁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