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指出,根據憲法,融合的標記之一,是在工作上具備足夠能力使用我國四大語言中的任何一個。
遴選新公民和永久居民不應該以英文測試作爲單一標准,更應該注重融合過程。
在遴選新公民和永久居民時應否加入英文測試,再次掀起朝野交鋒。反對黨領袖畢丹星星期五(4月21日)在國會參與政府施政方針辯論時,重提英文測試的建議,並指這將使我國的移民政策和雙語政策更一致,也能向申請者強調新加坡多元種族、多元文化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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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文化、社區及青年部長唐振輝指出,如果把英文測試用作單一測試,對英語英文的掌握可能成爲限制因素。
唐振輝說,讓新公民和永久居民融入的方法,應該更看重融合過程,這也是長期過程。憲法中也列明相關要求,考慮的不只是對新加坡貢獻的能力,也包括融入本地社會和在本地紮根的努力。
畢丹星回應時強調,他並沒有把英文能力作爲遴選的單一考量,而是要指出,當局應考慮新公民申請者與新加坡人是否有共同用語。
“我不會說英語能力不重要。它有它的價值,但不應該把它作爲單一資格測試。不要把它作爲申請公民權的單一評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