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米蘭格尼(73歲,譯音)面對一項抵觸移民法令的罪狀。
雙方洽談後同意了假結婚的安排,兩人于2016年9月17日在盛港康埔桦連路一帶的組屋單位內舉行婚禮。被告本應出席爲他們證婚,卻臨時派兒子代勞。
73歲老漢爲幫離過婚的侄女擺脫經濟困境,以2萬5000元安排她與想在本地延長逗留的同事假結婚,結果因“媒人”角色惹禍,入獄6個月。
來自移民與關卡局的主控官指出,雖然被告並未從中獲益,但假結婚很難被揭發,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6個月以儆效尤。
案情顯示,被告2016年時通過工作結識了來自印度的卡西姆,後者透露他當時只持有短期觀光證(STVP),想要延長在本地逗留的期限。
根據假結婚所達成的交易,卡西姆總共給了努爾詹2萬5000元。努爾詹之後替前夫還清欠款,並給了被告1000元。
被告之後想出了個“一舉兩得”的辦法,建議卡西姆與他的侄女努爾詹假結婚,由努爾詹爲卡西姆擔保,辦理探訪准證(Visit Pass),而卡西姆則支付2萬5000元給努爾詹,幫她擺脫財務困境。